我还喜欢他。
继续喜欢他。
他们这次打全场。我在窗户前站着看着篮球场寻他的身影,他身上装了定位似的,总容易一眼便找得出。我看到了什么呢?他正在脱校服!看起来有点神秘,啊我不禁捂起了脸,好害羞。
黑色体恤衫,黑色宽松运动长裤,黑色运动鞋,他穿衣服喜欢穿一整套,看起来一尘不染独一无二的,只有一种主色调,简单舒适,与这篮球场上丰富的蔚蓝墨蓝也是相得益彰的。咦?这次的黑色体恤衫上图案与我上次所见过的似有不同,在阳光下闪着灼灼反光的银白色英文字母,缓和了黑色的暗沉单调,带了一点儿利落清爽气息。青春啊……我猜,他会不会是有一整衣柜的体恤衫,都是黑色?可以的可以的,想着如此情况我就忍不住想笑。
但是他的一举动把我的注意力从黑色体恤衫上拉了回来,有人带球过人假装要射,实则是转手一丢传给了他,他接住球,一下来了个一招虚晃,将挡他的人诱开,他趁着空挡机会立马带球突破,对方中锋随即补防。可他先是将球往背后一运,再接左手跨下运球,再向右前方假装突破,将球拉回来,换手向左前方再假装突破一回,接着跨下运球又回到了原位,直接将对方中锋晃倒了。如此有魅力的举动怎能不令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女生心动?
可对方中锋恼羞成怒,在他即将跳投时狠狠地推了下去,他被推到在地。他倒在了地上痛苦地叫了一声,可又握紧拳头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我以为他会很硬气地对那个不守体育道德地人破口大骂时,他摇了摇手并说:“没关系。跌倒受伤都是常有的事,我先下场,你们继续。”
他受伤了吗?我的心忽然揪在一起。
他站起来拍了拍土,观战了一小会儿,直至球赛结束。对方中锋递给他一瓶水,他笑了笑,举起来喝了一口以表化干戈为玉帛之意。他走到场外背好书包,我立马转身跑出班门跑下楼,站定在玻璃门边。正好看到他和三五个男生走过设备楼拐角走过来,其中之一拎着一个蓝白色迷彩书包,很时尚的,他工工整整穿着校服,背黑色书包,正从口袋里拿出手机边走边看时间,浓黑的屏幕在夕阳下闪了几次反光,我仿佛看到了黑夜的璀璨。他们经过这边向校门口去了,好像又要离我越来越远了,不知道此时的他正在想些什么呢?会不会和我有着相同的心境?在他逐渐远去依然帅气不减的背影之后,我心里有些不舍有些担忧还有些甜。
从篮球场到校门口,
你走了一共221步,
我躲在后面偷偷地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