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灵儿是女主角吧,好可爱。”
“我有预感,这根镶嵌了噬血珠的短棒会是张小凡未来的法宝。别的仙侠小说,主角都是英俊潇洒,飘逸出尘,手持仙剑,这本书的主角竟然用烧火棍当法宝……哈哈,容我笑一个先!”
“现在是用烧火棍,未来一定是用诛仙剑,否则书名为什么叫诛仙?赌5毛,主角未来的武器是诛仙剑。”ii
“作者文字优美,节奏明快,请加群一起讨论。”
溢美之词,杜采歌听过不知多少了。
从他的电影上映开始,就从没缺少过夸奖、奉承、吹捧……
不过在文学领域,还是第一次被人夸,多少有点新鲜感。
至于说这书是抄的……
“读书人的事,能叫抄么?这叫搬运。虽然我不生产文学,可我是文学的搬运工。”杜采歌并没有感到羞愧。
当然,如果最终让“海明威”这个笔名成名,他也不会骄傲自豪。
他就是一个搬运工,自始至终,他会记得这一点。
他不是“海明威”,“海明威”是一个符号,是地球文化精粹在这个蔚蓝星的唯一代表。ii
他又翻了翻评论,有些评论里说得很清楚,是看了别人的书单,或者在论坛上看到别人的推荐才点进来的。
果然,一本好书是不会缺少自来水的。
书的成绩这么好,杜采歌更有动力了,当下又搬运了一万字。
揉了揉手,正准备找部电影看,ll软件的头像闪烁了起来。
点开一看,是编辑“钟意”发来的消息。
“你的小说过两天上推,有存稿吗?保持稳定更新,稍稍爆发一下也可以。最近成绩不错,加油!”
杜采歌想了想,敲字回复“谢谢。存稿有的,不会断更。”
然后就没理会对方了。
杜采歌是没在网文领域混过,所以他根本不知道,编辑主动联系他说这些话,意味着什么。ii
每个编辑手下那么多作者,才不会个个都搭理呢!
会主动跟他聊,哪怕只是寥寥数语,也说明了编辑对他特别的看好。
到了临近晚饭的时候,杜采歌的手机振动了一下。
他拿起一看,是杜媃琦发来的信息我出去了。
杜采歌立刻起身,快步来到客厅,杜媃琦正在换鞋准备出门。
她这段时间每天这个时候都会出去,杜采歌已经习惯了,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平心而论,稍有责任心的父亲都不会对女儿这么不闻不问。
但杜采歌是真的没有为人父的经验,而且对杜媃琦也还没生出什么感情,所以压根就没往这方面想。
“注意安全。”他只说了句。
杜媃琦低着头,似乎没听到。
只是穿好些,开门出去,却没立刻将门关上,而是转身对杜采歌挥挥手。
这才关门。
杜采歌在原地站了一会,才回到卧室。
扫了一眼,发现手机上又多了条未读短信。
一看,还是杜媃琦发来的“你好啰嗦。”
杜采歌笑了笑,打字回复“敢说我啰嗦?不怕我扣你的零花钱?”
其实吧,有个女儿,似乎也还行。
……
地铁上。
杜媃琦面无表情地发出了“死亡凝视”,那些抱着不良企图靠近的猥琐中年敌不过她的目光,低头讪讪地退散。
杜媃琦转过头,重重地呼了一口气。
好不容易到站后,杜媃琦迅速跳下车,一路小碎步跑着,很快就一头撞入肯老爹快餐店。
她迅速地和相熟的店员点头致意、交换目光,飞快地冲入员工更衣室,擦擦汗,换好制服。
对着镜子,她正了正自己的那顶深蓝色的员工帽,帽子底下,绝美的少女露出元气满满的笑容“加油!”
然后她步伐轻快地来到柜台,换下一个同事,挂着大大的笑脸看着排队等候的顾客“您好,请问您需要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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