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笃笃笃”,敲了敲门,杜采歌大声说,“赶紧睡了,太晚了。”
杜媃琦飞快地跑过来开了门,娇声道“我再看会书,你也不许睡,赶紧去码字!”
“这个时候了你让我码字?”
“是啊,读者们还等着你更新呢!”
“可是我有好几十万字的存稿。”ii
“那也不行!”杜媃琦严肃地说,“我听同学说过,书到用时方恨少,意思是到了上架的时候,才会发愁自己的存稿太少。现在不努力,上架徒伤悲!你的《鬼吹灯》成绩那么好,我班上至少有一半同学在追着看,你不觉得你对自己的读者应该负有某种程度的义务吗?”
杜采歌拍了拍脑袋“差点被你绕晕了。你就是不想我去睡觉,对吧?是不是段晓晨跟你说了什么?”
杜媃琦吐了吐舌头“怎么可能,没有的事,我什么都不知道,别瞎说!”
杜采歌对着她的额头弹了一下,“所以说,是段晓晨告诉你,她今晚会过来?”
杜媃琦气鼓鼓的,“就知道欺负我。”
“行了别装了。过来陪我看会电视,我们一起等她。”ii
兄妹俩窝在沙发里,等到12点过几分的时候,杜媃琦拿起手机看了眼,然后快速打了几个字,点击发送。
杜采歌盯着屏幕,嘴里说“她现在过来是吧?”
杜媃琦装傻,“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没在等人,就是想看电视而已。”
“请继续你的表演。”
又过了二十多分钟,“笃,笃,笃”有节奏的敲门声响起。
杜媃琦一下子就跳了起来,飞奔过去开门,然后张开双臂和来者拥抱了一下“晨姐!”
杜采歌也站起来,和段晓晨打了个招呼。“晓晨。”
仔细看去,段晓晨的气色不太好,似乎身体不是很爽利,只是用妆容掩盖了。
她穿着很家常的轻纱碎花裙,浅米色纯棉长袖上衣,左手上拿着一副能遮住半张脸的巨大棕色蛤蟆镜,显然是刚摘下来的。
右手则提着一个手提袋。
“哈喽,海明威先生!”她的心情还不错的样子,放下手提袋,笑着对杜采歌挥挥手。
“赶紧进来坐!你累坏了吧,晨姐!”杜媃琦殷勤地拉着段晓晨,给她找家居拖鞋,又毫不客气地使唤她哥,“你快去给晨姐倒杯茶。这么晚了不要泡浓茶,来一杯玫瑰花茶吧。”
“别泡茶了,我们喝酒!”段晓晨从手提袋里拿出一瓶香槟,“当当当当,这是朋友从浪漫之都的拍卖会上帮我买的,据说口感像青春不老泉一样丝滑而芬芳。”
“你别喝酒。”杜采歌说。
段晓晨有些诧异“怎么了?”
“如果你还希望以后我给你写歌,就别喝酒。”
段晓晨撇撇嘴,“小气的男人。我在外面都说自己酒精过敏,滴酒不沾的。你知道的,我其实很讨厌喝酒,只是在你面前,才陪你喝一点而已。”
她讨厌喝酒?杜采歌猜测,或许是因为那段卖酒女郎的经历导致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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