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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三折的二审(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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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我不知道的是,文记者和章记者对李国强检察官采访几次后,以极大的勇气,并以“文章”为名连续发了五篇内参上报市里面。

  他们一直存着李国强检察官发的短信:“我今天就要退休了,你写内参不要放弃,每当夜深人静,我想到刘大军哀愁的样子,我都难以入眠。”

  不久,市里排除种种阻力做出决定:“我们必须坚决纠正错误,拨乱反正,还原事实真相。”

  于是,市警署利剑出鞘!市检察局抽调精兵强将,昼夜奋战!

  三个星期后,二审严谨规范地开庭了!

  本来我又经历了两次庭审:第一次是东海高级法院二审宣告我无罪释放;第二次是高级法院一审宣判了涉案相关罪犯的罪名及刑期。

  但我不想再浪费笔墨来描写罪犯的嘴脸,也怕影响了读者的心情。毕竟社会阴暗面是不得人心的,也是令人心情不愉悦的。

  我们这个时代是最好的黄金时代!

  1978年前,我们说了好多年的“超yin赶mei”,那个时候是空喊口号;1978年后,我们不说了,脚踏实地实干。

  虽然现在我们已经位列世界前茅,但是,我们还在上坡,我们还在复兴,我们还在奋斗,这就是伟大的现实!

  复兴镇出来的我,也不想被几个之魅魍魉耽误我奋斗的脚步!还有生活,我和清清老婆,我们一家五彩缤纷、温馨、浪漫、实在的生活!

  因此,我决定将两次庭审合并记录下来,请读者原谅我这种不符合审判程序和逻辑的叙述。

  正能量高于一切!这也是现代社会的主流!

  奇怪的是范刚、小杂皮以及包裨三人在法庭上疯狂叫嚣,要上诉到最高法院二审。但是判决后满了10天的上诉期,偃旗息鼓,这里的黎明静悄悄。

  害得欧大牙没陪我去首都应诉,顺便看看香山红叶,还直骂仨人软蛋。

  欧大牙心不贪,只从钱总那里拿了20万元律师费。本来钱总说好要给300万的。老乡很感动,和欧大牙的律师事务所一次签了10年的法律顾问合同,每年律师费从10万元涨到50万元。

  好心有好报!这本来只是民间谚语,但现实生活中却往往发生。

  开庭了。

  这一天,二审法庭座无虚席。

  记者忙着架设摄像机,抢占最好的位置。

  关于我的亲朋好友,我就不再重复介绍,只是小杂皮一方多了个医院的范副院长,范刚的弟弟。我不知道他来的目的,却只见挑衅和自得的笑。

  公诉席上坐着的俊男美女,竟然都是我认识的。男的是王心宇,王楚涵的堂哥;女的是我为舒阿姨翻案时的检察官梅寒。

  胸前的国徽熠熠生辉。

  上午10点,庭审正式开始。

  “审判长、审判员,看似事实清楚、明确的案件,实则疑点重重,而且严重违反了程序正义的原则!”

  梅寒义正辞严地说。

  “一、程序错误

  1、拘留

  按照法律规定,刘某被依法拘留之后应立刻被带去拘留所,然而事实却是在被拘留3天之后才带去拘留所。警方的这一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

  2、刑讯逼供得来的证据无效。

  按照我国1996年《刑诉法》第43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

  新刑诉法第54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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