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的平民,也就判罪了,可是,作为世家老夫人,他可真不敢惹。再说,也没有人来告状不是么!告状,他也不接。
这可是李二,甚至之前的杨二极力讨厌的世家,而杨乔,就是世家子,不过,他很喜欢这个身份,有身份,不利用,那才是傻子呢。
………………
“打起我的鼓,敲起我的锣……”
“小娘,大哥的头,可不是你的鼓和锣。”
得,这小娘又学了一个毛病,那就是拍打杨乔的头当鼓和锣。
“吼,吼,就拍就拍!”
“好吧,拍吧,拍吧!”
这宠溺,也是无边了。
幸亏,这杨家兄妹仨,都是从苦日子来的,自律性还是很强的,所以,都不会长歪了。
“天地之间和为贵,百善之中孝为先,父母是生育我们的恩人,要知恩报恩……”
情景一闪,杨乔驮着小娘跟狼崽,进入了一个阴暗的密林之中,于是,小娘也跟着把歌给换了,她也知道,这抓和尚,好像要在明媚的地方,是的,碰到和尚的时候,就是在一个明媚的地方。
“恢恢!”
这是,一头野猪,还有,在它嘴边的是什么?
人参?
不是,这,是一支黄参。黄参,据百草纲目记载,黄参味甘,性温,具有补气养血……
这是咋了,我怎么记得这么清楚,不过当初是看了一遍百草纲目而已。
杨乔发现一件事情,现在,他的记忆力很好,前世所看过的东西,经历过的事情,竟然一触即发,很简单,就想起来了,难道,这是穿越的福利不成?
不管了,咦,这是什么味道,难道,这是从野猪身上传来的药香,这竟然是一头吃药材的野猪,也是,这个山里,杨乔发现,这物种相当丰富,如果有野猪只吃药材,甚至是芳香的树皮,也是正常的。
“吼吼,大兔兔,大兔兔。”
得,这小妹,就认准什么都是兔兔了,或者,什么都是和尚。
“抓和尚,抓和尚,做晚餐,做晚餐,吼吼,吼吼。”
这野猪,真不怕人,还在努力的拱着那黄参呢。
“喝!”
杨乔一用力,角弓拉了一个满弦。
“崩!”
一支利箭,从野猪的脖颈射了进去,这也是查尔曼所知道的杀猪所要剔刀的地方,果然,他猜对了,这里,真是杀猪最好的地方,就这么一箭,这野猪立即就倒了下去,如果是射在别的地方,还真不一定能够把这头野猪给杀死呢。
好吧,老娘交给的任务,算是完成了一半,这药香的野猪,绝对是很好是待客餐食。
不过,可惜了,如果是活捉这野猪就好了,这血,可是浪费了,本来,这猪血就是好东西,而这药猪的血,那也是药啊,而且是很好的药材,就这么给浪费了,不过,还好,这野猪肉,骨头什么的,也是好的药材,跟食物。
“吼吼,大兔兔,吼吼,和尚,和尚!”
得,小妹又来了这一套。
“哥哥,这回,可以给小娘吃了吧!”
“嗯,可以吃,回去就做着吃。”
“吼吼,吃肉肉,吃肉肉。”
小妹兴奋了,又一次在杨乔的肩膀上站了起来,还在跳着她自己发明的舞蹈,也不知道,她是怎么站稳的,这绝对是杂技的好苗子。
“小娘,站稳了,可不要掉下来,哈,可吓死我了,你这个小鬼,竟然敢吓唬哥哥,该打屁屁。”
“吼吼,不嘛,不嘛。”
这,撒娇,小妹也学会了?
不过,这收获的喜悦,还是不错的,而且,杨乔感觉,以后啊,他可以放心大胆的往林子深处去了,就这技巧,完全可以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