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两年前爆火之前,公司已经帮他接了不少商业代言。
代言这东西,是要看时机的,就像是李明极,本来只是娱乐圈一个无人问津的小角色,每年这样通过选秀或其他方式入圈,然后慢慢沉寂下去的小明星不知道有多少。
可是后来他却凭借一部剧一夜爆红、直接出圈,甚至当年的春晚都差点请他过去,后来因为彩排等问题没有谈拢,才没有成行。
也是因为现在的春晚不比当年了,不然公司砸锅卖铁也要把他送上去。
而影响最大的,其实就是李明极代言的那些商家。
他甚至还代言了本地的一家连锁超市你敢信?
不过这个代言很早就没了,而其他的诸如男装、运动鞋、饮料、手机等品牌,也是难为公司当时居然能够找到这么多、这么全的品牌来让他代言了。
其实这些品牌有一个很突出的点,基本都是在公司所在的本地市里,最少也是在本省,所以这其中是不是有公司的那些合伙人出面的因素,说不好。
但很显然,李明极现在身上背的这些代言,没有一个是符合他现在的行情的。
更关键的是,当年签约的时候,李明极还是个不入流的十八线艺人,所以签约费自然也是当时的行情。
也就等于说,他们用了白菜价,请了一个天价明星,还享受到了这个明星火爆人气的福利。
这些企业本来扎根于本土,影响力也只限于本地,结果因为李明极的关系,很多品牌都被外地所知,有进取心的企业早就已经开始借助东风布局外面了。
其实这些企业也早就挥舞着支票想找李明极续约了,但不管是公司高层还是王哥,都没有同意。
就是李明极自己也不会同意,先不说他和那些企业本来就只是合作关系,没什么人情,也不存在他们在他低谷的时候雪中送炭的情况。
就算是有人情关系,这两年该还的也都还了,再要接广告,肯定也是往名牌、大品牌甚至是国际品牌上接,而不可能再接他们的了。
所谓在商言商,现在已经不单单是钱的问题,而是档次的问题。
就像你很难相信一个国际巨星会接某乡镇企业的代言一样,不是瞧不起乡镇企业,而是和国际巨星的咖位不匹配,会让人感觉很LOW,甚至影响到营造出来的明星形象。
明星本身不一定是什么高贵的物种,但明码标价,这个价可不只是说地钱,还包括品牌的价值。
有些品牌的代言人身份就足够受到关注,和这样的品牌合作,才是属于明星和品牌的双赢。
这是那些本地企业不可能做到的,除非他们中间也出一个至少是驰名全国的品牌,那李明极就会乐于“为家乡建设作贡献”了。
现在一提到这个,王哥还是满腹怨念,“要是我能回到过去,我一定要叫公司千万不要给你签这么多份代言合同,就算签也不要签这么多年。”
不只是他,公司里面也有不少人有这样的想法。
就按这两年来算,少赚了多少钱?
要知道李明极和公司签的合同也还是爆红前的,虽然之后又重新商量调整了分成,但大头还是公司在拿。
这也是为什么公司现在迫不及待要再推出第二个李明极来的原因,他们后悔,他们也怕,怕李明极这份合约之后,会不会就不再与公司续签了。
甚至就是现在合同期内,也不乏有人想要挖角的。
如果不能趁着李明极带来的这股东风好好发展公司其他业务,培养后继者,等到有一天李明极真的离开“威亨娱乐”,他们就后悔都来不及了。
李明极笑道:“也不用这么说,当年也是公司去找他们的,总不能当初求种像条狗,现在撸完嫌人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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