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不,应该不可能吧!
广大网友不是经常吐槽这桥段老套吗?
但实际上又不得不承认,这手段是屡试不爽,大概率能成功,但是前提英雄得要长得帅气一些,才有概率发生以身相许的事情。
眼下就是这种?
林易神色复杂起来。
自己的感情越来越乱了,明明喜欢晴姐,却又跟唐姐有一腿,她们俩的关系还那么好,一旦处理不好,事情可就崩盘了。
眼下还在冷处理,尽量避免涉及那个复杂的问题。
自己也想给自己的感情做一个交代,解决了宋家的事情,多半也能尝试着接受唐姐,可眼下爱丽丝这又是干嘛?
自己救她,并非馋她的身子啊。
林易挣扎开来,这一次没让她偷袭成功,而是果断说道:“爱丽丝你听我说,我有喜欢的人了,真的,我……”
爱丽丝一愣,但紧跟着一想,似乎也挺有道理的。
她那三个姐姐对他态度非比寻常,但凡是林易有要求,就没有拒绝的意思,怎么看都不太正常。
这位来自大夏的神之子,又非常的厉害,能吸引女孩子的注意力,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那我就当你的情人。”爱丽丝果断下了决定。
她感觉自己跟其他人比,也没什么优势,大概也就大明星这个身份,让无数人拥有了奇妙的联想。
可林易从未把自己当成可望而不可及的大明星,而是拿自己当朋友,这个身份也就没什么优势了。
情人的话,在她的家族其实挺常见的。
自己的家族已经强大到不轻易联姻的程度,许多时候联姻,只是一种笼络手段。
但这种婚姻方式并不幸福,许多夫妻就形同陌路,只是有个身份上的联系。
男人玩男人的,女人玩女人的。
爱丽丝自己还算幸运,父母不算是联姻那种,双方家族势力都不弱,关系也不错,一家人的日子过的也不错。
情人这个词语,对她而言并不陌生,甚至于就连这种环境,她也算是亲眼见识过,接触过。
林易一愣,摸了摸她的额头道:“你没病吧!”
“你才有病呢!”爱丽丝拍掉林易的手,郁闷的说道。
“没病怎么能提出这种事情?就你这条件干嘛要想不开,说什么给我当情人?”林易就想不通了,你这么好的条件,这是图啥?
我传你天魔音,是因为需要你帮忙,传你神道传承,也并非图你身子,只是因为你冒着风险帮我,我总要为你谋求一些好处吧。
“我喜欢你,奥林匹斯山上我就喜欢你了。”爱丽丝毕竟是歪果仁,在这方面还是挺主动的,居然给林易告白了。
仔细想想,除了唐姐和汪小鱼,以及宋宝儿的玩笑话,林易就没见过其他人跟自己表白。
学校里就算了。
林易觉得自己这情况,能跟小毛孩子玩到一块去才见鬼了。
说到底上学还不就是因为宋晴强烈要求,自己才逼不得已去当了几年学霸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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