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要让十几个团队互相厮杀也很困难,现在小的团队基本上都被消灭或吞并了,剩下的大型团队基本上都是几百人起步,你觉得让一群临时组成的团队去和势均力敌的敌人厮杀,可能做到么?”
闻言,摩鸠元摇了摇头,他最清楚这件事了。
如果自己真说出让手下的人去和头巾军来一场大规模的厮杀,恐怕队伍直接就散了,甚至可能反而把他这个队长给干掉,所以摩鸠元对眼下的局势也无能为力。
“你说的都是事实,所以你想怎么做?”摩鸠元皱眉道。
“答案很简单,要想快速减少人数,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各个团队的队员杀光,所以我的想法是联合几个大型团队,然后将其他的团队逐个歼灭。”我沉声道。
“这...”摩鸠元眉头皱的更紧了,他为难地道:“其实你这个办法我不是没想过,但要想实现并不现实,因为一旦陷入混战之中,队伍应该就散了,因为大家都无心恋战。”
“我们可以迅速围剿一些十几人几十人的小团队,是因为我们手里有一些热武器,可以迅速消灭大量有生力量,然后扑上去几乎可以无损的将他们消灭。”
“可如果对方有数百人,甚至上千人,仅凭我们手里这些枪是完全不够用的,最后还得双方进行血腥搏杀,可你觉得有几个人会豁出命来和对方进行近身搏斗呢?”
“再说了,对方一看我们人多,可能就跑了,到时候他们衣服一脱,或者是袖子一撸,亦或是戴上个头巾,就可以轻易混成另一伙人,我们怎么打?”
说到这里,摩鸠元顿时感觉有些心烦意乱,一想到这个问题他就头疼。
“摩队长,你已经摸到答案的边缘了,为什么不往更深了去想想呢?”我微微一笑道:“只要打造一批拥有热武器的队伍,不需要多,只需要有几十人,就可以轻易的将一支千人的团队打崩,你说呢?”
闻言,摩鸠元微微一亮,随后又犯难地道:“可是,要想拥有手枪,起码得有十积分,要想有灭魂枪得有五十积分,哪有这么多人给他们杀呢?”
“所以才需要联合啊,只要每个团队都拿出十个八个灭魂枪就足够了,而且灭魂枪没你想象的那么难出,杀五十个人确实困难,但我们可以刷一个有五十积分的人几十遍啊。”我侃侃而谈道:“比方说你想杀一个拥有五十积分的人,姑且称他为编号1吧,那你就可以让一个编号为2的人杀了这个1,然后让编号3的那个人杀了编号2,如此递推,很容易就可以刷出一大批灭魂枪了,你想想是不是这个理?”
听到我这卡bug般的刷枪方式,摩鸠元和他的亲信们脸上有着震惊之色,半晌后摩鸠元竖起了大拇指,感叹地道。
“兄弟,你牛。”/divdivclass=”clear”script;/script/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