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壤之别』。
这话实在太重,让宋初慈整个人踉跄地后跌了一步。
身子轻轻地颤抖着,宋初慈瞳孔震颤,惊怔地呆站着。他用无法置信的目光看着眼前的少年,似乎完全不敢相信,这样伤人的话是从对方的口中说出来的。
宋初慈是个掌控欲很强的人,在他的面前,洛城隐隐地总会落于下风。而今天,就在这个时刻,这个少年却用一句话将他彻底地从天空上拉下,用力地踩在了脚心。
洛城的话彻彻底底地戳在了宋初慈的心口上,这是他最大的弱点,这是他不容任何人去触碰的逆鳞。
时尚界是一个奢侈光鲜的地方,这里是上层社会的后花园,世界五大话。
他学习了十年的礼仪,在这个时候成为了笑料。他学习了五年的上层社会的规矩,在这个时候也成为了对方嘲笑自己的把柄。
他再怎么去努力,在一些人的眼里,也只是个茶余饭后的笑料。
他是泥土,最肮脏的泥土,即使爬到了天空,即使可以让那些曾经瞧不起自己的人仰望,但他也无法阻止,他这一生唯一爱过的人,站在更高的天空,一脚再次将他踩到地底。
灯是开着的,但是他的心却是漆黑的。
宋初慈不是个软弱的人,他并没有在这个时候表现出更多的崩溃之意,只是呆愣地看着地面。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开始有动作。
在拿出手机的时候,宋初慈的手指有点颤抖,但他还是按下了洛城的号码。然而在电话刚接通后,他刚开口说了一句:“你知道的事情是真的,但是我真的喜欢你!”
对方那边,便极快地回复道:“滚!”
再拨打过去,已经是再也无法接通,应该是加入了黑名单。
仿佛不知道疲惫,每一次被挂断,就每一次继续打过去。足足打了一百多个电话,在手机自动关机的时候,宋初慈忽然笑了。
他满眼血丝,不停地笑着,似乎在笑,似乎又在哭,那声音在安静的房间里轻轻回荡,眼泪极快地从眼眶里流淌下来,将他的脸庞打湿。
刚进杂志社,被人踩着手指的时候,他没有哭;升职加薪,却被人在背地里谩骂的时候,他没有哭。宋初慈这个名字仿佛就是坚强的代名词,甚至连他自己也没想到,这个少年居然会对他产生这么大的影响。
为什么,现在来厌恶我的人,会是你呢?
是谁都可以,我本来就不是个值得同情的人,但是为什么那个人会是你呢?
在开始这场游戏前,宋初慈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陷得这么深;或者说,在这一刻之前他也没想过,那个少年的鄙夷能让他瞬间从天堂掉进地狱,永世无法翻身。
那个眼神,冰冷至极,直到现在宋初慈也无法忘记。在他每一次的眨眼,他的脑海里都会浮现起那个少年的目光,充满着斥责与厌恶,仿佛在看待一个最恶心的东西。
那眼神仿佛幻化成了无数迟钝的刀子,一下下地在他的心口上割着。嘎吱嘎吱,嘎吱嘎吱,有鲜血从心脏的伤口中流淌出来,那些热滚滚的血液斑驳刺目,刀子划过的地方翻出血肉,伤口狼狈狰狞。
有些事情,完全没办法去解释。
为了得到如今的地位,为了让那些看不起自己的人必须仰望自己,他宋初慈真的从来不干净。他接受过潜规则,这是互惠互利,那些女人中有年轻的,有年纪大的,如果说这是出卖身体,那真是一点都不为过。
他长得确实好看,也足够聪明、懂得变通。
即使这些年他已经和以前的那些女人断绝了关系,但是那些事情他确实做过,那么他就没办法向洛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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