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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七章 皈依者狂热(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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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略微有些无奈,这也算是个历史遗留问题了。

  朱祁镇搞出了四祸齐出,山外九州的将领惶惶不可终日,赛因不花选择了不忠不义不孝的道路。

  若是没有土木堡之变,这些事儿不会发生。

  朱祁钰想起一个典故来,那就是曹操焚毁手下暗通袁绍书信。

  在官渡之战中,曹操实力极弱,袁绍拥兵十余万,曹操手下的部将,就和袁绍暗通款曲,而后曹操大获全胜,缴获了这些书信,焚毁了。

  《三国志?武帝纪》曰:「公收绍书中,得许下及军中人书,皆焚之。」

  《魏氏春秋》中,曹操解释了他为何这么做:「当绍之强,孤犹不能自保,而况众人乎!」

  赛因不花的事儿,能够引用曹操这件事吗?

  当然不可以。

  彼时是曹操与袁绍内战,大家当时都是大汉忠臣,至少名义上是如此。

  此时赛因不花投靠的是瓦剌人。

  彼时只是暗通款曲,并无实质投敌,此时赛因不花连名字都改为了胡名。

  即便是曹操对于实质投敌的人,比如阳安太守的李通等人,也未曾饶恕。

  背叛就是背叛,背叛不可原谅。

  朱祁钰没有太祖皇帝的大气,容不得背叛。

  太祖高皇帝手下有一员大将,名叫朱亮祖。

  至正十六年,朱元璋攻克宁国,俘获朱亮祖,因其骁勇善战,仍让他担任原职。

  但朱亮祖在朱元璋麾下仅效力几个月,便叛归元朝,而后数次击败朱元璋的军队,再次占据宁国。

  而后更是击败了徐达,打伤了常遇春,颇为骄纵,朱元璋只好亲自前来,攻破宁国,俘虏了朱亮祖。

  朱元璋宽宥了朱亮祖,而后朱亮祖便在朱元璋手下效命。

  一直到洪武十三年,朱亮祖因为不法,诬陷广东番禺知县道同,最后被赐死。

  但是朱元璋依旧按照侯爵礼节把朱亮祖下葬,还亲手写了墓志铭。

  朱元璋乃是开辟,自然得受这背叛的委屈,那时候在争天下。

  朱祁钰当然不用受委屈,否则朱元璋这委屈,不就白受了吗?

  朱祁钰认真思考了许久,说道:“兴安,你让司礼监拟密旨。”

  “首先,若是赛因不花被抓归案,若是果真如他所言,可不送往太医院,斩首示众。”

  死是必须要死的。

  朱祁钰是皇帝,他代表的大明的秩序,凡人君有动作,兆亿庶众咸瞻仰,以为则而行之也。

  若是这等投敌之人,都可以饶恕,那对大明忠心的之人,岂不寒心?那些英烈祠里的英烈们,又如何能够瞑目?那大明这公序良俗,还如何维护?

  奸细必须死,不过念在其未曾作恶的份儿上,可以斩首示众,给个痛快。

  朱祁钰继续说道:“所获赃银,皆以抄家论,尽数充公,送于国帑。”

  赛因不花要用瓦剌做局,为子孙牟利,朱祁钰怎么可能同意?

  这是赃银,性质上得确定。

  不是赛因不花说交税纳赋,就可以留给子孙后代。

  那是大明人的权力,赛因不花已经放弃了大明人资格。

  他可以以瓦剌为局牟利,但是所有收获,要尽数充公,想留给子孙,那是做梦。

  朱祁钰话锋一转说道:“朕可以赐殷氏一家三口改姓殷,若是他将经营所获,送至大明,朕赐其一家三口四倍所需资财度日,直到孩子成年。”

  大皇帝开除了赛因不花的大明籍,甚至孩子都不跟他的汉姓,殷氏、孩子和赛因不花已经没有关系了。

  这是将殷氏及两个孩子活命的事儿,和赛因不花的所作所为,完全切割。

  那要是赛因不花不把经营所获送到大明呢?这个问题其实可以换成,殷氏带着俩孩子怎么活下去呢?

  既然赛因不花要把孩子送回大明,那就得付出足够的代价来。

  兴安俯首说道:“陛下宽仁。”

  兴安说的仁慈是真心实意的,这种贰臣贼子,千刀万剐不可惜,陛下饶妻儿一命,不是宽仁又是什么?

  “朕只希望朕的宽仁,不是宽纵,否则的话,即便是穷尽天涯海角也要将其碎尸万段,挫骨扬灰。”朱祁钰略微有些担忧的说道。

  兴安想了许久说道:“他都把妻儿送回了大明,还能有什么退路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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