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辛姆应该也是其中之一。格温决定先从爱好起手。或者说。
是那个让她自以为自己很喜欢的爱好,以及她认为的彼此是同类的喜好,的东西开始着手。转变了想法,进行了重新的规划。格温试着了解她。
“你第一次杀人是在什么时候?”格温问道。“不太记得了。”
“说一下嘛,我不会因为你第一次杀人是在类似于战场上面随手一枪做掉一个人而嘲笑你的,第一次总是很宝贵嘛。”
“..”
卡辛姆露出回忆的神色:
“我记得是在一辆货运列车上面,有个人克扣了我的土豆。我饿的要死了,所以我在他睡觉的时候,给了他一枪,然后从列车上跳了下来。摔断了腿,一个人在荒野流浪,但运气很不错。在天黑之前,有一队游骑兵找到了我,我还记得,三个蓝毛荣恩,两个灰毛威尔吉,她们骑着巨鼠,把我带回了老乡人号。“
卡辛姆面露回味的神情:“然后,我就在老乡人号住了下来。这里虽然混乱,坏人也不少,并且济贫院里面也有虐待事件,但总言而之,没有比这更好的生存环境了。我活了下来,还活的有滋有味,长大后成为了密侦…”
“长大后?”
格温的表情像是被人大了一拳。“当年我大概是八岁吧。”“八岁!?”
格温吸了一口气,眼神有点呆滞。
“嗯。大概八岁。”卡辛姆轻轻伸手拉下了领口,对格温露出了锁骨。
在白皙的肌肤上面,有一道淡的,依稀能够看出来是乌托邦数字‘八,的符号在上面。
卡辛姆重新拉起衣服。
“他们会在预定售出的商品上面,写下年龄、身高…这些讯息。不过由于我当时已经是个美人胚子,过多的伤痕会影响到商品价值,所以只有年龄数字了,连编号都没有给我刻上去。身体上也没有产出地和培训基地…哈哈哈…”她算是得意?或者说表现出来有点得意的笑了下,“长的漂亮还是有点好处,我当时可是最高级的商品呢。”
“..”由于过于沉重。
格温已经开始后悔挑起这个话题了。
“你呢?你第一次杀人是什么时候?”卡辛姆低着头洗碗。
“我的话。”
格温的回忆被拉进到了一个特殊的年代。他想要糊弄过去。但是又没有。
“说起来,我和你确实有着一丝缘分的存在。你第一次杀人是有目的的,而我第一次动杀手,也是有目的的、似乎冲动性的犯罪不存在于你我二人之间,我的故事则比较简单。我曾经是一个崇尚着侠义精神的人,行侠仗义,游走于江湖,这是我的梦想。”
“江湖是什么?”卡辛姆问,她将热水开到最大,热气腾腾、高温再加上洗碗液,一下子就可以将碗盘弄得闪闪发亮。
“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格温给出经典回答。
卡辛姆挑挑眉,似懂非懂:“所以,你小时候有着做个好人这样奢侈的想法?不得不说,你我虽然有些许缘分,但家庭也有些许差距。”
是的。
一个地球人,只要生的不算太糟,没有去和非洲暴君与南美独裁者们打招呼的话,那基本和乌托邦人的家庭差距可以达到罗马贵族与骡马跪族的差距了。
“因此,我去习武与学习了,我希望做一个有武艺傍身的医生,行走在那片土地,为需要的人提供医疗帮助。类似于无国界医生一类的东西。“
“很好的想法。”卡辛姆评价,“我也有类似的想法过,然后?”
“然后就是漫长的学习与人生观的构造,我的师傅教会了我仁心与侠义、我的师兄教会了我家国与天下、我那半途而废的师弟教会了我相信公正。一切都很美好。对了,我师兄常对当时有些瞧不起师弟的我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音用异白己不喜欢的事物也说口所不欲办此了人,总忍是日心下喜从的争协,也不要强加给对方,因为我天赋较好,其实也不愿意训练,但我对我尸体要求还挺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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