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屋小说网>重生之我全都要> 第27章 反向假冒第一案(《商标法》修法前的不算)(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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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反向假冒第一案(《商标法》修法前的不算)(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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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是海昌没抓住现行的话,顾辙估计都懒得搭理。

  这是一幕极为奇葩的奇景:被侵权了品牌的直接受害人,对自己的受害毫不在意。反而是买了受害人专利授权的买家,急得不得了。

  徐长坤当然知道这时候要怎么选择,反正顾辙已经对他挺不错了,而海昌跟他却是深仇大恨、亲自带着工商来查封他库存。

  那肯定要完美配合顾辙做局抗辩海昌!谁敌谁友一目了然。

  想明白这一切后,徐长坤又有些恍惚失神,忽然觉得自己怎么这么贱:“怎么回事?明明是顾辙要我赔他钱,我内心却对他的通风报信感恩戴德、还帮着他去对付海昌?”

  那种感觉,竟比欧陆风云里主动甘当大明的狗都更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了。

  被他告了的人,都要跪着求着赔他钱,赔完钱还要心悦诚服继续帮他做事,简直是自带干粮都不足以形容。

  顾辙这些盘外提前枪,旁人当然不会知道。

  但是,顾辙这一切操作的结果,却是很快扎扎实实从莱曼眼镜的应诉效率上体现了出来。

  仅仅三天之后,这周五的一大早,莱曼眼镜方面就回复了方舟市中院下发的顾辙起诉他们一案的传票、提交了答辩状。

  民事三庭的刘庭长和潘筱婷得到消息时,也是大吃一惊,再次震惊于顾辙的能量——要知道,海昌起诉顾辙是周一刚发生的事儿,顾辙周二一早主动上门堵门收传票、交答辩状、另案起诉第三方,堪称创纪录了。

  但中院给莱曼方面寄传票,却是走的正常流程,哪怕周二发出的加急件,至少也要周四下班才能到魔都了。

  当时国内的快递系统还是比较孱弱迟钝的,全靠ems,哪怕是才相距不到两百公里的城市,投递好几天都是正常的,两天已经超快。

  这就说明,莱曼眼镜是最快周四下班接到传票、连夜加班委托律师事务所、写答辩状、然后送来

  送来的流程,甚至都不是走的快递,而是让律所的人当天坐车从魔都亲自赶来方舟市、当面提交,否则也不可能星期五就送到。

  又一个被告抢着来被告的奇葩案例,就这么活生生发生了!

  简直把法院的人给整不会了。

  好在法院方面,对这个案子本来就很重视,知道顾辙诉莱曼的案子审结后、海昌诉顾辙的案子才能有结论,所以安排日程时也尽量积极。

  因为莱曼方面委托了两个魔都锦城律师事务所的普通律师,当面拿着全部委托书和授权证明来提交的答辩状,倒是方便了法院方面主动垂询他们意见。

  本来法院按说要留足15天给他们搜集证据、然后再安排庭前证据交换。现在就改为直接询问双方,看他们需要多少准备时间、如果双方都不用麻烦,那也可以缩短这些流程。

  于是乎,莱曼眼镜委托的律师非常上道,表示下周一就可以交换证据,他们在拿到起诉书之后,连夜就准备好了证据,不需要更多时间。

  最后,法院方面就约了星期一交换证据。

  到了星期一后,一切流程也很顺利,

  交换完之后,法院方面又主动问双方能不能接受尽快开庭,双方也都接受了,于是就当天商讨了合议庭的组成、并当天告知等在现场的双方、周四正式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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