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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三生三世(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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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哥说得不错,我觉得我是活不下去了。可我不晓得是不是我灰飞烟灭了,就一定能找到夜华。灰飞烟灭这档事,总觉得大约是什么都不剩,一概回归尘土了。倘若我灰飞烟灭了,说不定就记不得夜华了,那还是不要灰飞烟灭的好,如今我还能时时看到他在我跟前对着我笑,这样挺好。

  水镜里头的女神仙面色惨白,形容憔悴,双眼缚着厚厚的白绫,那白绫上还沾了几片枯叶。这个白绫长得同我日常缚的那一条不大一样。脑子慢吞吞转一圈。哦,月前折颜将我捉去换了眼,这个白绫是他制的上了药水的白绫,是以同阿爹为我做的不一样些。

  四哥叹了口气,沉重道:“醒醒吧,你也活到这么大岁数了,生离死别的,还看不开吗?”

  也不是看不开,只是不晓得该怎么去看开。如果我晓得该怎么做,兴许就能看得开了。那夜喝醉打碎结魄灯,令我想起三百年前那桩往事时,不晓得怎么,全记不得夜华的好,排在眼前的全是他的不好。如今,夜华去后,却全想不起他的不好,脑中一日日闪的,全是他的好。我从前骂离镜骂得振振有词,说他这一生都在追求未得到的东西,一旦占有便再不会珍惜。我何尝不是如此。

  长河月圆,夜深人寂。无事可做,只能睡觉。

  我原本没想着能梦到夜华,这个梦里,我却梦到了他。

  他靠在一张书案后头批阅公文,半晌,将一干文书归在一旁,微蹙眉喝了口茶,茶杯搁下时抬头盈盈笑道:“浅浅,过来,跟我说说昨日又看了什么戏文话本。”

  我沉在这个梦里不愿醒来。这真是老天爷赐的恩德。我枯坐在桃树下时,

  那些幻影从不曾同我说话,梦中的这个夜华,却同活着时没两样,不仅能同我散散步下下棋,还能同我说说话。

  自此之后,我日日都能梦到他。我觉得睡觉真是个好活动。

  其实换个角度来想一想,也就释然了。他们凡界有个庄周梦蝶的典故,说一个叫庄周的凡人做梦变作了只蝴蝶,翩翩起舞十分快乐。片刻后醒过来,却发现自己仍是凡人庄周。不晓得是庄周发梦变作蝴蝶,还是蝴蝶发梦变作了庄周。从前我实实在在地过日子,把梦境当作空幻。如今这样令我十分痛苦。那不如掉个个儿,把梦境当作真的来过日子,把现实全当作空幻。人生依然一样没差,不过换种过日子的方法而已,却能令我快乐满足。这也是一种看开吧。

  折颜同四哥见我气色渐好,只是日渐嗜睡而已,便不再常看着我,大约他们已多多少少放下了心。

  九重天没传来立新太子的消息,只听说昭仁公主素锦被永除仙籍了。因东皇钟异动时,她身为守钟仙娥,却未能恪尽职守,及时上报天庭。她身在其职却不能行其责,间接害得太子夜华与擎苍一战孤立无援,终以自身元神生祭东皇钟,魂飞魄散。天君痛失长孙,震怒非常,当即将她贬下了九重天,列入六道轮回,要经百世情劫。

  我觉得天君对素锦这一罚罚得有些过了,大约是迁怒。但这些事终与我无干,便也只是当个闲闻来听听。

  掉个角儿来走这条人生路,我走得很好。在这个人生里头,我相信夜华是活着的。

  当初做给他的那个衣冠冢成了我最不愿见到的东西。因它时时提醒我,这一切都是你虚构出来的,夜华死了,他死了。我觉得那个地方是个极恐怖的地方,又狠不下心差迷谷将那衣冠冢掀了。便在狐狸洞中另开了一个洞口。

  四哥得空时常带我去凡界逛一逛,聊以遣我的怀,顺便遣他的怀。游山时他会说:“你看这高耸入云的大山,站在山顶一看,这世间一切渺小如斯,不会令你心胸瞬时博大起来吗?不会令你觉得小儿女情伤不过是天边的浮云,一挥手便可抹去吗?”游水时他会说:“你看这飞流直下的瀑布,奔腾入河川,不舍昼夜,且从不回头。你看了这个瀑布,不会觉得人生亦是如此,不能回头,总是要向前看的吗?”游集市时他会说:“你看这蝼蚁一般的凡人,能在世上走的不过数十载春秋,且还受司命排的种种命格所困,种田的大多一生穷苦,读书的大多志不能展,养在深闺的好女儿大多嫁个王八丈夫。可他们仍欢欢喜喜地过着。你看了这些凡人,不会觉得自个儿比他们好上太多了吗?”

  初初我还听着,后来他说上了瘾,每回都要这么说一说,我嫌弃他啰唆,再去凡界便只一个人了。

  夜华去后第三年的九月初三,我在凡界听戏,遇见方壶仙山上一个叫织越的小神仙。在凡界听戏须得照着凡界的本子来,觉得角儿唱得好便捧个钱场,喝彩时投几枚赏钱到戏台上,也算不辜负了戏子们一番殷勤。

  织越小仙大约头一回到凡界看戏,见红木雕栏后头一干看戏的扔银钱扔得热闹,眼红也想扔,却两袖空空的挺寒酸。她一眼看破我的仙身,喜滋滋自报了家门,找我借些打赏银钱。我虽有些奇怪她一个小神仙自当习得变化之术,变一两个银钱出来理当是桩小事,还是借了几颗夜明珠给她。后来才晓得她爹娘怕她下界冶游惹祸端,将她的仙力封了。

  原本不过是个点头之缘,此后我去凡界看戏却回回都能遇上她,这点头之缘便硬生生被掰成了个长久缘分。织越生得喜辣活泼,又不缠着我打听我是谁家住哪里芳龄几何,我觉得难得。再则听戏时能有个人说说话,又不是四哥“你看这跌宕起伏的戏文……”这种说话,也挺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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