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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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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她从4岁的时候就被全村所有年长的同村人夸赞她是全村未来十年最漂亮的小姑娘,但是金熙真却不在乎这些,她只想好好学习,等她学有所成带着她们一家人去首尔定居。

  在学校有同学,老师的照顾,在家里有父亲母亲的关怀,可以说这几年也是金熙真的高光时刻。

  学校-回家-吃饭-学习

  卖酒-学习-回家-学习

  虽然生活很单调~

  但是金熙真却觉得她在光州小乡村生活的时候,是她截止到半个月前最幸福的八年,也是她最幸福的八年。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在她十二岁那年,他的父亲就好像时来运转一样靠着“酿酒”的祖传手艺给他们一大家子在光州市的东区攒了一套房子和一个小酒坊。

  就在金熙真的母亲以为他们一家终于要熬到头的时候,金熙真一家子的生活急转直下。

  她的父亲不知道什么时候染上了赌瘾,先是输掉了小酒坊,再是输掉了光州区的房子,

  最后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金熙真的父亲冒着倾盆大雨见到她们娘俩的时候已经没有了人样,浑身鲜血回来的他,没跟她母亲说几句,当着当时年仅十二岁的金熙真的面前倒在地上再也没有起来~

  她的母亲也被一群追到她的故乡里要债的人在夜晚逼死了~

  在金熙真看来好像是上天都在嫉妒她的好生活!

  面像姣好的金熙真也不幸在被同村的一个流浪汉出卖后,被那群上门追债的人再一次带回了光州~

  只不过打那之后的日子让金熙真不能想象!

  她就像是一个货物一样不断的被那群人卖来卖去,最后被一群人卖到了加州的韩国城~

  不一样的世界并不是崭新的开始,日子还是一如既往过的浑浑噩噩。

  金熙真学会了英语,金熙真还学会了化妆,只要是站街女会的技能她都会,而且她还学会了如何去和那群婊子养的墨西哥女人打架!

  终于当初把她买了的帮派被一群身穿红色上衣的帮派给打散了,从那之后金熙真知道了她的新老板叫“血帮”!

  也就是从那之后,因为金熙真会韩语、英语、汉语三门语言,金熙真终于在血帮熬出头了,她光荣的当上了韩国城所有亚裔小姐的妈妈桑。

  她也在血帮一个小头目的帮助下有了一些存款,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的过去了。

  就在金熙真马上要攒够在韩国城买到一套公寓的钱后,血帮被一群凶神恶煞的墨西哥帮派份子们打跑了~

  曾经那个对她还算不错的血帮小头目也被第二天的警车拉走了~

  她们这群可怜人再一次被交易了,只不过这次她们在被交易的时候没有货款,原本小头目的她再次变成了站街女。

  不过金熙真觉得她运气真的很好!

  她看到了曾经在黑市拳赛上的一个小男孩竟然从一辆洒水车上跳了下来~

  韩国城的黑市拳赛在整个加州都可以排名前列,当时那个小男孩在打黑拳的时候还让金熙真亏掉了50美元!

  那一晚的爆冷,让很多人都认识了他!

  虽然很多人都不知道那个小男孩叫什么,但是血帮的那个小头目在看到一个壮汉亲自走向擂台把小男孩抗走的场景后,那个小头目就好像发现了什么大新闻嘴里不断的叨叨着:“库什纳!竟然是库什纳!康普顿的库什纳!”

  库什纳是谁,金熙真不知道。

  但是康普顿市是血帮和瘸帮老巢的事情,金熙真知道。

  瘸帮金熙真没有打过交道,因为她自从来到韩国城还从来都没有走出去过,自从血帮盘踞在韩国城以来,韩国城就被分成了四份!

  各管各的,互不干扰,唯独血帮占据了南部和东部~

  但是很多从康普顿市来的血帮老人在说道“瘸帮”这个词语的时候都咬牙切齿的。

  最让金熙真记忆犹新的一幕是有一些人因为穿着一件蓝色衣服来参加黑市会议,那个人被一群穿着红色上衣的人把他活活打死了~

  所以从那以后,金熙真就记住了那个小男孩的脸,那个小男孩从那次的惊艳亮相后也多次登台。

  有输有赢,但是当时很多人给那个小男孩起了一个外号叫“疯狗”,因为他打拳的时候都是拼尽全力,不到力气用完不下台~

  不过断断续续打了两年拳的小男孩,金熙真再也没有在擂台上见过他。

  但是小男孩却成了韩国城黑市上的常客,每次跟同伴喝清酒的时候倒是能经常见到他,他每次不是买一些被偷来的衣服就是买一些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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