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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音一落,所有人都愣住了。
因为杜晓骏的小厮拿上来的“文房四宝”跟别人的文房四宝不一样。
首先是铺在桌上的纸,是抄经文用的最为贵重的和纸,当然,这种纸设有佛堂的大户人家都有,不算太新鲜。
两管型号大小不一样的毛笔,看起来像是兔毛的,也不算太新鲜。
新鲜的是他没用砚台,而是让人取了一个没用过的广口碗,旁边放着几根长针和一把锋利的匕首。
许丞相看到匕首,当即吓得脸色一变,指着杜晓骏,厉声质问,“你,你想干什么?”
跟着来下聘的媒人笑着解释道:“四少爷是准备以血为墨,亲笔写下聘书,为了不让血变黑,四少爷已经提前半个月斋戒了,每日的饭食都是纯素斋,不放油盐荤腥。”
众人一惊,许家这位姑爷,到底想干什么?
只见小厮端来清水,杜晓骏把手伸进去洗净,用新毛巾擦干,这才拿起匕首,往十个指尖上各划了一刀,鲜红的血液顿时一滴一滴落到广口碗里。
书童拿起长针不断地搅拌,小心翼翼把里面的血筋挑去,以保证血液新鲜不凝固。
待血放得差不多了,杜晓骏才擦了手,拿起大号毛笔往广口碗里一蘸,撇去多余的血液之后,往和纸上写下两个大字:聘书。
之后再换成小号毛笔写正文。
这聘书跟一般的聘书不一样,准确地说,叫“陈情书”,是杜晓瑜让杜晓骏这么写的。
他用的是正楷,速度不紧不慢,不疾不徐。
今天来的人里面有不少喜好舞文弄墨的世家子,一看到杜晓骏的正楷,纷纷露出鄙夷的眼神来。
这个时代,不少人追求龙飞凤舞铁画银钩的字,认为字如其人,那才是男儿之风。
而正楷则显得过分中规中矩和秀气,女儿家学得多一些。
当下就有人嗤笑,“还以为是什么压轴好戏,结果弄了这么一出,那几个字写得好是好,却没有一点男儿家的洒脱大气,就这么点斤两也敢拿出来卖弄,真是笑死人了。”
“就是,三姑娘可是出了名的才貌双全,要我说,三姑娘的字怕也比他这秀气端方的正楷来得有筋骨,这聘书要是让三姑娘见了,不知会作何感想。”
“还能作何感想,清白都毁了,便是个不成器的,也得硬着头皮嫁咯!”
“你们懂什么,以血为墨,正楷书写,这是佛家人为了体现经文的庄严贵重才会这么写的,大多数人抄血经都会在里面掺水,而杜四少不仅用纯血,还为了不让血变黑,半个月之前就开始斋戒,不进油盐荤腥,以佛家人对经书的庄严态度来对待聘书,这得是多爱重许三姑娘才能做得出来的举动?
试问一下,在场的各位还有谁有得起这等魄力吗?”
说话的人叫江亦嘉,是江亦臣的亲妹妹,她与许如月是朋友,虽然算不上闺中密友,但江亦嘉还是比较欣赏许如月的。
这次许如月出了事,名声受损,江亦嘉早就想来看看她了,可惜许如月被禁了足,她来了几次也没见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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