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鹰国异能者跟血门有关?”
秦世明忽然想起,上一次与方研见面,不,那个时候的方研还叫闫芳芳,她根本不把雄鹰国放在眼里,甚至扬言,只要秦世明同意合作,甚至可以动手弄死阿登。
当时秦世明就觉得闫芳芳吹牛,根本不想跟她多聊几句,现在看来是自己太自大,把血门看得太轻了。
一个可以传承千年的邪恶势力,岂能没有一点压箱底儿的本事?
“所以,血门跟庄园是合作关系,还是上下级关系?”
“我告诉了你这么多秘密,你是不是也该表示一下了?”
方研双手环抱着在胸前,领口挤出一抹硕大腻白。
“你什么意思?现在就要?”
秦世明眉头一皱,心说方研还真是不见兔子不撒鹰。不过也对,大家现在是合作关系,没有需求也就没了价值,没了合作的必要。
“当然。”
方研轻轻点了点头,随后从包里摸出一把小刀放在桌上。
秦世明自己有短刀,直接割开放血,放满一茶杯,大概五十多毫升左右,便推给方研。
“咕噜……”
哪知道,方研根本不在乎旁边还有别的客人,端起还带着温热的鲜血,一饮而尽,最后还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
血液下肚,秦世明明显感觉到方研实力有所增强,整个人看上去更有精气神,连有点像烟熏妆的眼袋,不觉间下去了。
自己的血真有这么神奇?
要不我也喝一口?
秦世明脑子里土壤蹦出这么一个想法来,但也只是想一想,很快便否决了。
“现在可以说了吧,血门与庄园是什么关系?”
秦世明一边包扎伤口,一边问道。
“不是合作关系,有点类似于上下级关系,但又不纯粹,唯一可以确定一点,庄园对血门很看重。”方研蹙了蹙眉,她也不太好解释二者之间的关系,毕竟她与雄鹰国方面接触并不多。
“但凡血门有要求,庄园都会竭力办到,异能者更像是血门施舍给庄园的一种产物。异能者虽然强悍,但远不如血门门徒,异能者功能单一,或者说,只有某一方面能力较强而已。”
“比如火属性异能者,不是能喷火,是可以抗住几百度高温灼烧,同时力量强大,速度更快,仅此而已。”
“有一点我很好奇。”
秦世明点了点头,又道:“血门需要鲜血,需要大量的新鲜血液,而庄园几乎掌握了全世界超过百分十五是的经济,他们可以为血门提供很多鲜血,甚至提供数不完的人,为什么血门老巢不挪到庄园去?”
“原因很简单,鹰酱的血更接近于野兽,并不纯净,吸他们的血,不如去山里养兔子。你我都很清楚,雄鹰国不过区区两百余年的历史,血液能有多纯净?”
“可我们不同,我们有五千多年的时间去演变,去祛除血脉里的杂质。”
闻言,秦世明恍然大悟。
的确如此,鹰酱如今虽然强大,号称世界第一,其实人种并不纯净,跟野兽似的,也别扯什么鹰酱聪明,其实都是教育理念不同而已。
打个比方,鹰酱吃的牛排,外面瞧着熟了,一刀切开,里面还渗血呢。
茹毛饮血,这不就是野兽才有的行为吗?
很多人不知所谓的年轻人赞美鹰酱,羡慕鹰酱,说什么人家高科技多,武器先进,其实只有鹰酱自己明白,有多少东西是他们偷来的。
不,确切的说,是抢。
包括鹰酱目前最先进的战机,也是当初从老毛子那儿抢来的图纸,后经过各种改造而来的,后来还抢过高卢雄鸡的一家芯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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