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屋小说网>鼎定河山> 第十章 始于足下(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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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始于足下(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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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场纪律也非常严格,首先,提学官要悬牌通告各县正场考试日期(周督学也想早早定下开场日期,奈何身体不允呀),考生于寅正之时(早四点)在考场门前集合。考场称贡院(也有称试院、考棚的),提学官亲自点名,并有保人在场,详细对照报名单。人场时要严格搜身,甚至头发、袜子都要检查。只允许带诗韵,其他不准带片纸只字。点名后封门,限制出人……

  试院大门,一容貌方正、身形消瘦的老者肃立当前,并有数名书吏及一干廪保秀才随立左右。

  书吏便开始唱名,叫到谁谁上前验明正身,验明正身就是防止替考。

  验明正身环节包括两部分,第一是家庭和个人信息的再核对。书吏,直勾勾的望向与冯过一并进来的几个考生,分别询问姓名年龄、三代履历,出身是否清白……若是家中三代之内有从事娼、优、皂、隶的,有当佣人、门子、轿夫、媒婆、接生、修脚的都属于“身世不清”之列,是没资格参加报考和考试的。

  还有询问报考时是否为丁忧期间,是否是在户籍所在地报考,是否是确实是考生本人参加考试,统共问了十几项,全都一一记录在案。

  接着根据考生浮票所述验明正身,冯过自是相符无误。

  在完成验明正身环节之后,书吏把记载有冯过的浮票被贴在考牌后面,然后又让冯过在考牌的正面签名按手印。按完之后,书吏又询问冯过与同行的几个考生是否愿意互相担保?即互相担保,是为了防止替考。

  在完成“互相担保”之后,接下来就是搜身,童生试的搜身尚属简单,由衙役一对一,逐一搜身,并检查考篮是否有违禁物品。

  冯过心里想着这些有的没的,面无表情的任由衙差搜身。

  好在院试虽然重要,却也比乡试、会试放松些,衙差们自不会刻意去刁难童生。

  在验明正身、互相担保、搜身等规定环节之后,冯过等考生才被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巡场衙差拎着灯笼带冯过到号舍,乃是一排排的小间。每排号舍有门,门额上悬挂粉牌,上书字号。字号用字来源于《千字文》中的字,但“天”“玄”“帝”“皇”这类圣人名讳不用,数目字及“荒”、“吊”这类凶煞字也不用。

  他找到地字壹拾叁号舍,借着微弱的烛光打量一二,不由得苦笑不已。所谓的号舍只是一排排的小房间,也就两、三平米的样子,没有窗,靠门这侧没有墙,以便巡绰官巡检。

  蜗居?这可谓是蚁穴了吧。

  好在院试只考两场,考试内容与府,县考大致相同,首场考罢隔二日再考第二场,毋须在试院过夜。

  而且,号舍内有短几矮凳,算是极人性化的了。某些偏远穷困之地的小试(县试、府试、院试)考场极为简陋,砍几根竹子作支架,盖上芦苇,便算是考棚了。至于考具,县(府)衙是备不齐的,只好考生自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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