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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 小试牛刀(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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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解释道:“一般情况罪犯在犯罪后不会主动的回到犯罪现场,因为这样会引起他对犯罪行为的回忆以及心里的恐惧,除非他是惯犯,沉着冷静的会现场进行检查或者消灭证据。作案的时候不管是不是事先准备好的都处在神经高度紧张中,事后心情平稳了就担心那个时候有没有疏漏,直到被发现都处在疑虑中,要求证是不是暴露,而最有证明力的就是犯罪现场。”

  “小偷能悄无声息的偷走小孩子的钱,定必是惯犯。我放话说要审青石板破案乃是幌子,小偷听到此荒谬之事大概率会跟着来瞧热闹,想看我当场出丑呗。此乃犯罪心理学,不说百分百有效,但成功的概率极高。”

  “犯罪心理学”?呃,好厉害的样子,听者虽不太理解这个词,但尽觉得冯过说的很有道理,否则也不能立马逮住小偷呀。

  于冯过而言,也是一时意起,要说能百分百揪出小偷自是不能保证,但机率很大,那就不妨一试。又不至于“不成功便成仁”,最多是他这个通判当众出丑……咳咳,似乎有少少后怕。但结局是圆满的,这便够了。

  这算剑走偏锋、急于求成么?也许吧,他想着能尽快打开局面,可不想成为尸位素餐的庸官,此乃契机。毕竟,他这个通判职权犯围极广,凡兵民、户口、钱谷、赋役、听断诉讼等事皆可裁决。至于抢了铜鞮知县的“生意”,也算不得越界。百姓固然不常越级上访告状,当官的却无妨多向下过问案件。当然,上官此举有夺权之嫌,于下官之名多少有损,一般而言都会征询下官的意见并同堂审讯。

  冯过心下却无多少“愧疚”,看看一大叠积压未结的案件卷宗,治下四个县的知县、县尉们会没责任?

  他倒是想从中揪错,尤其是那沁源知县,因为其名张汝舟。

  知晓此事时,冯过用力揉了揉额头,脑壳痛的很。

  这几天他早出晚归的,一直在各地明察暗访,回来后听贾小春说有人登门拜访,乃是沁源知县张汝舟,谦卑中不乏热切,口称乃是冯通判的同年特来拜见。

  好吧,冯过难不成还能说“耻与为伍”,虽然他心里便是这么想的。

  一个状元,一个三甲末,呵呵,是同科进士不错,差距有点大而已,张汝舟这上赶着攀交情的手段……见微知著。

  李家小娘子、清照妹子呀……

  在京时,冯过曾问过陈亮关于他这个浙江老乡的相关情况,有用的信息并不多,只晓得乡试便是低低的取了,会试亦然,运气好的让冯过直觉其中许是有猫腻,但无凭无据的总不能让李格非想方设法“绝此后患”吧。

  在那个时空,赵明诚去世后,李清照孤苦伶仃,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饱尝了人间的苦难。她希望有所依靠,能过上较为安定的生活。于是她被媒人“如簧之说”和“似锦之言”所迷惑,糊里糊涂地再嫁了张汝舟。婚后,她发现张汝舟像一个市侩,实难同他安度晚年,便想趁早离异。张汝舟则为了夺取李清照的书画、古器物等,想早点把她折磨死,所以经常地虐待她。清照无法忍受,提出离婚。为了诉讼的胜利,她不得不同时检举了张“妄增举数入官”的违法行为。妻子告发丈夫,即使属实,也要判处徒刑两年。李清照明知如此,还是告发了他,同时也提出了离婚的要求。后来,这件事被她的亲戚翰林学士綦崇礼知道了,綦崇礼是宋高宗的亲信,出面干涉此事,才使清照既离了婚,又免了刑事处分。为此,清照特意写了一篇《上内翰綦公启》,向他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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