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屋小说网>青苗> 第一百零五章 致命的冷箭(1/2)
阅读设置 (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 X

第一百零五章 致命的冷箭(1/2)

章节不对?章节无内容?换源看看: 81中文网
  此时的王安石正在金陵作《维摩诘经》和《金刚经》的注,在王安石的心中,这圣洁的佛音可以抚平尘世中的人们躁动的心。但没有人知道,“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竟成了宰相吴充的人生境遇。

  吴充的实际才能要远逊色王珪、蔡确,但这本不是问题。王珪作为副职,蔡确作为下级能力高于自己是好事。用自己的胸襟团结有能力的人才为大宋的富强贡献力量是宰相之职。但吴充不是这样想的,在他看来副职和下级就应该能力天然的不如自己,如果副职和下级表现的比自己能力还强,那一定是他们行事不得体,不懂得收敛锋芒。吴充开始仇视他们,不断的提拔反改革派为自己助威,用政治立场打压他们。而王珪和蔡确也渐渐的把对吴充胸襟和才能的轻视挂在了脸上。双方的激烈斗争使得原本与之没有什么联系的一桩刑事案件变成了政治风暴。

  熙宁七年(1074),韩琦的老家相州,有三个劫匪,经常共同入室抢劫作案。一次抢劫过程中,被邻居驱散,劫匪头目越想越生气,指令手下:“以后打劫时,前来援救的格杀勿论。”不久他们又入室抢劫一位老人,找不到钱就开始殴打老人。邻人听到呼救,就过来劝劫匪说:“老人没钱,你们打死他也没用。”结果其中一个劫匪就突然想起头目之前的要求——前来的援救的要格杀勿论,便突然出刀将邻人刺死。

  这本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该犯罪行为应该定入室抢劫罪,实施过程中致被害人死亡,是加重情节。三名劫匪被相州司法机关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熙宁十年(1077),有人旧案重提。中书省刑房核查此案件,官员周清对相州案提出异议。依据刑律规定:从犯只要认罪即可减四格判决。杀死邻人是劫匪头目交代的,头目是主犯,杀人者是从犯,从犯按律应减刑。“相州判决失当”,应追究相州司法人员责任。按照司法程序,刑房的意见应交大理寺裁决,而大理寺的意见是:邻人来劝说劫匪,不是救援,所以不能视为头目指使杀人,杀人者就是主犯。大理寺给出的意见是“相州判决恰当。”刑房与大理寺各执一词,朝廷决定让刑部审定。刑部审理的结果是支持中书省刑房周清的意见。

  原本是司法解释的分歧,无论相州司法部门,还是大理寺都不构成犯罪。但相州原办案人员陈安民坐不住了,勾结相州现在掌管刑狱的法司潘开,带着大批货物到京城活动。他们找到一名叫高在等的司农吏,想打通京城关节。然而事不机密,消息竟被皇城司探知,恰值大理寺支持相州判决,这下大理寺也难逃脱受贿嫌疑。如果行贿、受贿就构成犯罪了,司法解释分歧变成了行贿受贿案,案件移交御史台。更让王珪和蔡确不能放过的是,相州观察判官陈安民还有一个特殊身份,陈安民是文彦博的内弟,是文彦博儿子文及甫的亲舅舅,而文及甫是吴充的女婿。还有人举报,陈安民为了消灾弭祸,一面让下属用钱贿赂大理寺官员,一面让文及甫请吴充之子吴安持帮忙疏通关系。只要坐实受贿案,文彦博、吴充都会受到牵连。

  御史台审理了十几天,没有查到大理寺收受贿赂的证据,只查到了陈安民写给潘开的书信。中书省王珪力荐蔡确参与审理。蔡确出手很重,将大理寺参与相州案的官员全部拘捕,让他们戴着枷锁在烈日下曝晒,这样连续折磨了很多天。陈安民熬不住了,供认曾央求文及甫疏通吴充关系,吴充已经答应帮忙。得到供词,蔡确打算与御史中丞邓润甫一起给神宗皇帝汇报。邓润甫是位老检察官,并且也是改革派的人物,但他不赞成蔡确刑讯逼供的做法,找了个借口拖延住了蔡确。邓润甫独自向神宗进言,弹劾蔡确刑讯逼供,制造冤狱。但邓润甫的话也只说对了一半,蔡确刑讯逼供不假,但并不是冤狱,各种证人、证据确凿。神宗皇帝大为吃惊,派谏官、监察御史、内侍各一名,作为亲使到御史台调查。蔡确也非等闲之辈,立即警觉起来,屡次让人冒充皇帝亲使提审涉案人员。如果当事人试图翻案,就变本加厉进行折磨。当真正的神宗皇帝亲使来调查的时候,这些涉案人员毫无判断能力,都不敢翻案。神宗皇帝的三名亲使也就没有找到任何冤假错案的证据。于是神宗皇帝认为邓润甫当面欺君,蔡确才是忠诚之士。将邓润甫贬知抚州,蔡确被擢升为御史中丞、领司农寺,替代了邓润甫的职务。
本章节尚未完结,共2页当前第1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我的书架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