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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Logic(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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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麦克斯怒不可遏,沉声喝道:“什么?你只有十六岁,菲利克斯,我们相差五岁啊!就算罗密欧与朱丽叶法案也不生效。你知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经过一场酣畅淋漓的运动,汗水体液的交换,罗辑感觉更加信任麦克斯了,于是就对她说了实话,但麦克斯的反应出乎他的意料:“你别生气啊,麦克斯,我不是有意要骗你的。”

  麦克斯咬牙切齿:“你个混蛋,我真想用我的靴子踢烂你的屁股。”

  “不至于吧,你不说我不说又有谁会知道。我们刚才配合得那么默契,你当时有多享受你自己难道不知道吗?放弃我不觉得可惜吗?”罗辑掀开一角被子,诱惑。

  麦克斯低下头瞪着眼睛,一字一顿:“你给我滚,现在就滚!立刻,马上,消失在我眼前!”

  “麦克斯,至于吗?都这么大的人就不能理性交流。”罗辑正说着,忽然看到麦克斯从自己枕头下面掏出一把十公分长的刀,顿时吓了一跳,整个人如受惊的兔子一下蹦了起来,唰地就到了地上:“麦克斯你是不是有病?睡觉还在枕头下面藏刀!”

  “嗯!”

  罗辑立马认怂脸上带着微笑讨好:“麦克斯,你别冲动,有话好好说!”

  “滚!”麦克斯来真的,她用刀尖对着罗辑。

  “我这就滚!你千万别冲动。咱们后面电话联系。”刀的威慑力还是挺强的,罗辑无比迅速地收拾自己的物品,连衣服都没穿整齐就落荒而逃。

  “叫你嘴贱,叫你嘴贱!非要说实话。”罗辑走在路上,越想越后悔,狠狠地抽了自己两个嘴巴子

  一看时间,马上就要十二点了,这会被赶出来,真的倒霉,寒风呼呼地吹着,罗辑只能用衣服包好自己。一路走到前面的拐角处,麦克斯说在那可以打到车!

  “喵喵喵”

  什么声音,罗辑仔细听了一下,发现是路对面的草丛传出来的。

  “喵喵喵。”

  罗辑顺着声音寻去,只见一只小橘猫正在灌木丛里喵喵地叫着,看上去有点瘦。橘猫看到他,立马乖巧地跑到他的腿脚旁蹭了起来。

  “喵喵喵,喵喵喵。”

  罗辑的心立马被融化,这么听话的,也不嫌弃橘猫有点脏,直接把他抱起来放到怀里。它的脖子上没有铭牌,看起来是一只流浪猫,罗辑当即决定收养它。

  摸了摸下面,有两个蛋蛋,还是只公猫:“你是不是跟你的妈妈走丢了啊,还是被谁遗弃了,以后你就是我的了,就叫你鲍勃,橘猫鲍勃,橘猫鲍勃,真的很押韵哎!”

  橘猫很有灵性,听到这好像很高兴,用小脑袋蹭罗辑的胸膛。罗辑立马回应,用手抚摸,开启了撸猫模式。

  “咕噜噜,咕噜噜。”小猫咪舒服地叫唤。

  ......

  这些天,罗辑除了平时上课,偶尔骚扰一下麦克斯,就是研究如何成为一个网络博主。他仔细观察了Myspace订阅第一人越裔米国人提拉·特基拉,她被誉为“MySpace的麦当娜”。

  她给花花公子拍摄过杂志,上过电视台的综艺节目。她还是歌手、词曲作家,自己组建过乐队到处接活,最新的博客上说她要在iTunes上发布她的音乐作品。

  看来聪明的人并不少,很多人都找到了新媒体的运用途径啊!

  罗辑还发现很多有意思的,有个女的天天发造型先锋的照片,非常吸引人,好像还是纽约人。有个英国女歌手唱的英国民谣也很好听,不过好久没更新了。还有很多模特都天天发照片,不过最成功的还是摇滚乐队北极猴子和搞雷鬼音乐的莉莉·艾伦,他们都在网络上从默默无闻,变成现在的小有名气。

  但为什么是这些人成功了?而不是别人。

  经过几天的浏览,罗辑渐渐有了思路。虽说这是个草根可以崛起的平台,但确确实实也需要一些专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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