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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第047章(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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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到石门镇时,温氏已经将计划做得很周详了,她只是不太放心大郎,可事态紧急,她也只能多叮嘱两句后就被迫赶鸭子上架了。

  幸好,一切顺利。

  温氏最初找的是镇上的酒楼饭馆,这段时日因为乡下地头秋收的缘故,镇上的人都变少了。不过,对于酒楼饭馆来说,乡下人本来就不是他们的消费主力,因此生意还是跟以前差不多,对于温氏提出卖白条鸡的想法,也只是微微一愣,随即却是大喜。

  在大郎看来,温氏这做法有些不地道,哪有病鸡卖好鸡一样的钱?可在酒楼饭馆看来,卖的是一样的钱其实就已经是赚了的。要知道,白条鸡是杀好褪毛洗净的鸡,每斤的售价却跟毛鸡一个样,不是占便宜又是什么呢?哪怕私心觉得温氏有毛病,干嘛给自己添麻烦呢?可对此温氏也是有说法的,只道家里急等着钱用,偏生除了那么多鸡外,没别的可卖的,只能受点罪把鸡收拾出来换钱。

  一家家的推销过去,温氏费尽口舌总算推销出去了一百来只鸡,偏石门镇也就那么大,这个数量看来是极限了。

  “咱们这就回家杀鸡去,明个儿一早你就给人送来。记得送完了鸡也不要直接回家,去旁边几个镇子问问看。方才我说的话你都记住了?我没力气跟你跑那么多地,就待在鸡舍那头杀鸡褪毛,能不能卖出去就看你的了。”

  朱大郎头都大了,哪怕他算是全家里头比较能说的,那也是建立在弟弟们都少言寡语的前提下。说实话,要他挨家挨户的上门推销白条鸡,简直比抢收那几天还痛苦,偏生眼下没别的法子了,他总不能让刚生完孩子的媳妇顶着烈日到处跑吗?

  没办法,大郎只能硬着头皮答应了下来,又见温氏脸色难看得很,索性弯腰将温氏背了起来,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家里赶去。等他们匆匆赶回家时,早已是华灯初上之时了。

  饭菜倒还是有的,五郎媳妇牛氏一直守在灶屋里,趁着眼下有空,又做了些干饼子,及至听到外头的动静,忙将还热在锅里的饭菜端了出来搁在了灶台上,探出头唤人:“大哥大嫂,你们来灶屋吃?还是我给你们送房里去?”

  温氏趴在大郎背后,她原本就是强撑着一口气的这会儿只觉得浑身都快散架了,压根就没胃口吃东西。大郎虽没看到她的表情,可略想想也猜到了一些,忙对牛氏道:“麻烦五弟妹了,帮我们端到屋里去吧。”

  牛氏依言照办了,末了还道碗筷不用洗,吃完给放到窗台下,她看到了会收起来的。

  对于温氏来说,漫长的一天就这样过去了。可对于家里其他人来说,尤其是全天都在长房那头忙活二郎他们几个来说,简直就像是错过了一整个世纪。有些话,他们吃晚饭时就想问了,可各自的媳妇一直在冲他们挤眉弄眼,像宁氏这样的,直接就上手掐腰间软肉了,因此这天的晚饭桌上格外得安静,只是一吃完饭,就赶紧出了堂屋询问情况去了。

  温氏和大郎回来的动静,自然也瞒不过其他人,不过已经知道了个大概的几兄弟都没出来,都知趣的当了个贴心弟弟。

  所有人都认为温氏和大郎是极度重男轻女的人,要不怎么会连看都懒得看一眼刚出生的闺女呢?又想着眼下刚出生的小婴儿是由朱母照看着的,也没人觉得不放心,加上累了一天,都心大的睡去了。

  别人能睡着,温氏却真的不能。

  尽管身子骨已经疲惫到了极点,她还是彻夜难眠,感觉好像已经睡着了,又猛的惊醒了,随后又累到极致沉沉的睡过去了,没过多久又醒来了。温氏知道这是什么情况,就是典型的心里揣着事儿睡不安稳,哪怕她跟石门镇上的人说了百来只的订单,可她养的鸡太多太多了,仅仅卖出去百来只根本就不够。更可怕的是,鸡的病情在加重,要是再不快些,她就完了。

  次日,外头的天色还是黑的,温氏就拽着大郎起身了。

  没敢在家里烧水洗漱,甚至连吃饭都不敢,生怕动静到了吵醒了家里人。温氏和大郎只匆匆的走了,横竖鸡舍那边家舍还是齐全的,凑合的喝口水煮点蛋吃,眼下明摆着最忙碌的极端还在后头,平日里节俭惯了的温氏也顾不得了,吃肯定是要吃的,还得多煮几个蛋给大郎揣兜里,方便他边走边吃,或者回头饿了垫一口。

  等天微微亮时,俩口子已经烧好水开始杀鸡了。

  乡下地头很多人都会杀鸡,大郎就别说了,他连猪都会杀。温氏会倒是会,只是原先还未出嫁时,她是属于在一旁打下手的,等出嫁后,家里男丁多,像杀鸡这种活儿都是大郎他们帮忙,因为温氏刚开始杀时,很是不利索。大郎心疼她,就让她去生火烧水,却被拒绝了。

  “等下你出门了,剩下的鸡不得我杀?行了,你有空就多教教我,眼下不是矫情的时候。”

  温氏行动力本来就强,又被这一大堆的事情逼着,加上本来就会只是不熟练而已,没多久她的手速就提起来了。等收拾出一挑担的白条鸡后,大郎挑着担子急急离开时,温氏已经动作娴熟到好似从小做这个一般。

  非但动作娴熟,她脑子还挺灵光的,寻了几个竹竿子,就跟以往在院坝上搭晒衣杆一样,直接在鸡舍前头弄了个类似的。只不过,她弄这个可不是为了晾晒衣服被子,而是为了挂鸡……

  两根竹竿子戳在地上,再在中间绑上一根竹竿子,然后是搓几根长短适合的麻绳,将抹了脖子的鸡,头朝下,爪子绑到竿子上,最后在底下搁一个大木盆,任由鸡滴答滴答的往木盆子里滴血。

  杀鸡时,鸡血是必须要放干净的,要不然血液凝固在肉里头,会导致口感变差。这活蹦乱跳的鸡尚且如此,蔫巴巴的病鸡就更不用说了。温氏可不敢偷懒,起码放血这一块是丁点儿不敢的。等鸡身上的血流尽了,到烫鸡毛时,她倒是松懈了不少,直接拎着鸡头,把鸡往滚烫的沸水里摁,泡上一会儿就开始粗暴的拔毛,这么一来鸡毛是绝对拔不干净的,那也无所谓,她会拿灶眼的柴禾胡乱的烫一圈,只要表面上看着干净了就成。最后当然是开膛破肚了,将内脏掏出来放到另外的盆里,先搁着回头再说,这档口就算她再抠门,也没办法关注这些细节了。

  这干活前,温氏倒是煮了不少鸡蛋,除了给大郎带走了一些,剩下的就搁在土灶旁边,她也不嫌噎得慌,硬是吃了好几个。等活儿上手后,她就顾不得这些了,尤其在越来越娴熟以后,她整个人就跟疯魔了一般,一门心思的杀鸡放血褪毛开膛破肚。

  当机械性的工作做了无数次后,那些动作就是深深的烙印在人的脑海里。到了后面,温氏整个人都是放空的,全凭本能在杀鸡。

  按说,就算是再怎么简单的动作,也不会在这般短的时间内形成肌肉记忆,可温氏这不是特例吗?从得知鸡生病到现在,短短几天时间里,她的心路历程简直堪比王香芹上辈子坐的过山车,甚至是蹦极一般,毕竟中间她还抽空生了个娃。

  天不亮一直忙活,忙活到中午温氏也没回家去,倒是瞧着日头升高了,她喝了点儿水又勉强吃了几个煮鸡蛋,随后顾不得歇口气,又埋头接着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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