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宁二十年,大盛神京。
时值夜半,四野无声,然而在距离宁荣街二三里之外的芝麻巷子里,一座破落宅院中,仍有“沙沙”声不时响起。
嗒,嗒。
脚步停在一扇古旧的木门外,打断了书页翻动的异响,随后便有老妇开口:“蔷哥儿,蔷哥儿,时候不早了,当心熬毁了眼。”
片刻的寂静后,屋内有少年清朗之音传出:“知道了嬷嬷,我这就歇息,让您费心了。”
沉重的脚步渐行渐远,烛火下,捧卷夜读的影子起身舒展腰背,在铜镜中倒映出一副单薄的身子骨。
墙皮斑驳的屋舍内,一股年久失修的潮气在口鼻间经久不散,简陋的房间中,除了一张失了色的朱红填漆木床外,便只剩下少年面前的笔墨纸砚。
掀开的古籍褶皱不轻,显然是一直停留在此,其中有一句话被笔墨标注,尤为瞩目:
骠骑将军去病从军有功,病死,赐谥景桓侯。
容貌俊俏的少年即便是离开书桌,目光仍旧停留在这句话上面,眉目中满是复杂。
“呵,位高而命短,东方先生果真没有算错。”良久,少年吐出一句石破天惊的轻语,眼中有无奈,有不甘,最终还是转为一抹释怀。
低头望着自己单薄虚浮的身体,纵使已经来到这个陌生王朝两天,可少年仍旧不习惯被人叫做“蔷哥儿”。
原因无他,实乃少年并非是这真正的宁国府正派玄孙贾蔷,而是大汉的冠军侯——霍去病!
封狼居胥,饮马翰海,在历史上被人称之为军神的霍去病,一生征战无数杀人如麻,又岂能不鄙夷这具险些被酒色掏空的身子?
霍去病犹记得,在那个暴雨如注的夜晚,自己服下汤药后便昏昏沉沉睡去,却在半梦半醒之间,看到了一本名为红楼的书,紧接着,便一头扎进了这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根据梦中书本的模糊记忆,再加上这三天旁敲侧击地打听,霍去病终于完全认识到,自己这是来到了距离大汉两千年之后的华夏。
这等光怪陆离之事,对于冠军侯来说,还是太超前了些。
尤其是当他在史书上得知自己终究没逃过那句谶语时,亦免不了回忆起当年那段峥嵘岁月。
然而片刻后,他的目光坚定起来,犹如草原苍狼般透露出一股精光:“任他大汉也好,红楼也罢,既然上苍让我重活一世,那霍去病就只能是霍去病,再不可能是什么蝇营狗苟之辈!”
作为少言不泄、有气敢任的冠军侯,霍去病的心智一如既往的清醒,虽然今夜在史书上证实了谶语,让他心情颇为复杂,但也不会纠结往复于此。
“既来之,则安之,我也该考虑一下以后的路了。”霍去病盯着铜镜中风流倜傥的自己,眼神深邃。
根据书中记载以及自己打听来的消息,自己这副身体的前身贾蔷,乃是一门两国公的贾府之后,宁国府的正派玄孙,自幼父母双亡,从小跟着族长贾珍过活,与他儿子贾蓉关系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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