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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路姓人士的固有标签是“肌霸”和“深蓝”(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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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残破的野蛮人之躯,用出了高贵的法爷技能!

  路克多少还有点脑子,知道用火弹而不是闪电弹,本来就不是很强的火焰弹被淋浴头一冲就灭了,换成闪电弹的话可能这一排淋浴头下面的倒霉蛋都要被电鸡到。

  但路克其实对自己能用火弹这件事儿已经提前有了心理预设,他并没有太惊讶。

  实际上在游戏中就有扯得上关系的设定在。

  在原作游戏当中,有一个名为“谜团”的隶属于《符文之语》系列当中的特殊高等装备,它附带了一个不限职业,只要是穿戴者都能使用的传送技能。

  而手头的这根没有特定职业限定描述的短棍,其适用规则大概便是沿用了谜团的机制。

  ……或许就算没有暗黑职业面板,只要有法力的人应该就能使用吧?

  正在喝收尾用的紫菜蛋花汤的路克眼珠子提溜转,再次想到了这一茬。

  那自己以后淘汰下来的装备可能就有地方卖了。

  将汤碗轻轻放回到了餐盘当中,路克决定跟前几天一样,出去溜溜街,熟悉熟悉这个城市的整体布局。

  这不光是因为他作为公会的清洁工,至少要有着司机级别的认路能力,更是在为了他自己“自动地图”人工开启战争迷雾。

  只要是路克走过的路,自动地图都会全部记录下来,并且还会自动标记区域、特定人物,甚至是魔物单位。

  活着的魔物路克暂时还没碰到,但是美食一条街的有名店铺基本上都记录了下来,也不知道面板是根据什么机制进行自动识别标注的。

  他准备等下个月发工资后就去探探店。

  另外对整个城市的布局越熟悉,遇到需要提桶跑路的情况时就能越安全。

  在经过了前几天短暂的适应期后,路克虽然工作时还会不受控制地双腿打颤,但本身已经接受了自己穿越异世界的事实。

  甚至还在主动压抑内心深处的亢奋。

  毕竟这里是将游戏具象化的世界啊!

  是一个就算不是被雷劈,他也甘愿舍弃原世界的一切来走一遭的世界!

  而想要见识这个世界更多的真实,那么想方设法让自己变得更强大就非常重要了。

  那么该如何变强呢?

  杀怪!升级!

  不过话说回来,路克一个原本生活在和平年代,性格普通,上一次打架估计都要追溯到小学时期的游戏宅,你让他按手柄晃摇杆在游戏里拼操作反应他还凑合,可让他真刀真枪地跟这个世界的其他勇者们一样与魔物进行生死搏杀,还是太难为人了一点。

  他压根就不会打架,更别提杀怪了。

  要知道,并不是所有姓“路”的最终都不可避免地会走向变异大肌霸的不归路。

  虽说路克的模板职业是野蛮人,但他还是有一颗法爷的心……或者直接说他怂也没问题。

  能远程谁还近战啊!

  反正就此刻而言,比起用自己的拳脚来战斗,躲在远处扔魔法飞弹的战斗方式显然更适合瓜怂的路克。

  然而他今天的11路开战争迷雾的计划还没有正式实施就戛然而止了。

  因为一个来自异世界的全新魔物巢穴,毫无征兆地刷在了正在911便利店蹭书查资料的路克同志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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