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次出去,可能就不回来了。”洛克最先打破平静。
“先去王都弗洛尔城,然后去奥摩尔帝国,再之后,我也不知道会去哪。。。”洛克讲述道。
凯恩和汉斯默默地听着,汉斯是不可能跟着洛克走的,家里上个月刚给他订了一门亲事,是镇上某户人家的小姐,年前就完婚。
凯恩也差不多,孤儿乞丐出生的他,这些年流浪够久了,是该找个地方,好好地歇一歇。
莉亚对他的不感冒,凯恩不傻,当然看了出来,这两个月很少在莉亚面前出现,只是远远地注视一眼。
他准备先在枫叶村待个两三年,然后去四处冒险,寻找自己的真爱。
“过两年,我去找你!”凯恩接口说道。
“别!”洛克阻止道,“你知道福斯坦距离奥摩尔帝国多远吗?就你这实力,我担心你死在路上!”
不是洛克危言耸听,而是事实就是如此。福斯坦王国和奥摩尔帝国中间足足隔着三个王国的路程,一路上更是会经过好几个不同的国家,不跟着大部队走,很难走到终点。
除非自身有高阶侍从级别的实力,才能独自应对各种突发事件,而凯恩目前连斗气都没有修习。
“我会回来的!”洛克说道,“五年后。”
汉斯和凯恩一听这个数字,露出了苦笑,五年,又是一个五年,人生一共有多少个五年?
因为福斯坦和奥摩尔帝国路途遥远带来的不便,从王都弗洛尔城出发的车队,需经过四个月的时间,才能抵达奥摩尔帝国,所以安吉丽娜留学期间,是不大可能回国的。
而一名魔法学徒的课程,一般是五年。
再开启一瓶酒,三人接着买醉,只有用酒精麻醉自己,才能略微削减这兄弟离别的愁痛。
不知喝了多久,汉斯来来回回拿来的酒瓶都空了,三个大汉此时你抓着我的手,我捧着你的脚,毫不顾忌形象的滚做一团,醉醺醺的躺在河岸边。
洛克的脑壳有点痛,拼命睁开眼,一只臭脚正杵在洛克鼻尖,一丝迷茫过后,洛克赶忙用手拍开了这只臭脚,是汉斯的,这家伙此时正抱着凯恩不知说什么醉话。
从两个兄弟纠缠的四肢中抽出自己的手脚,洛克站起身醒了醒脑袋。
一阵风吹过,洛克打了个激灵,身上顿时起满鸡皮疙瘩。
现在是深夜,万物寂静,就连树上枝头的虫儿,都挪回了窝睡觉。
拿河水洗了把脸,清醒了一下,回头踢了两脚凯恩和汉斯,两人一动不动,没醒,洛克也懒得管这两人了,好歹是军营里打熬了几年的身体素质,在外面睡一晚上,冻不死。
摇摇晃晃的向村子里走去,洛克是能用斗气运行血液,逼出酒精的,但他没这么做,他想记住这个难忘的夜晚,明天他们一家就要启程去王都弗洛尔城了。
走到村子里,还有些说话闲聊的声音传来,枫叶村太小了,乍然间涌入这么多人,是不会有足够的房间安置每一个人的,不少人只能围坐在外面院子里,睡又睡不着,那就聊天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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