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灰袍的话。”巫妖说,作为一个曾经的不死者,他太清楚一个灰袍出战会索取怎样的代价了。一个灰袍,也就是一个死灵法师很少会为某个公会长期服务,但他们接受短期聘用,并索要很高的酬劳,想要减少金币与珍贵的施法材料的损失办法并不多,其中之一就是将所有的尸体交给他们,死灵法师从来就不会拒绝尸体,尤其是新鲜的。
另外,犯下这个罪行的人很有可能会被质疑与兽人有所干系(比贩卖药水或是奴隶更为可憎),毕竟这个时机掌握的太过巧妙了——这是一个大罪名,即便如同“恶刺”、“银指”这样的大的盗贼公会也无法直面与之相关的指控,但这笔生意所得的利润确实可能高过他们之前做的任何一个,毕竟这是一个城市的人们数十年来积累下来的所有财富。
鉴于这两方面,雷霆堡的民众想要凭借金币与珠宝的威力逃脱死亡的威胁几乎是件不可能的事情,而且盗贼们可以从他们的尸体上拿走自己想要的每一样东西。
就在这当儿,那个骑士已经回来了,他什么都不必说,那张颜色灰败的面孔与鲜血淋漓的伤口已然说明了一切。
“或者可以让我的人去试试。”巫妖说,骑士跟着他的视线看向一个角落,一个看上去并不怎么强壮的男人站在那儿,骑士皱了皱眉,他觉得他见过这个人,又觉得他很陌生。
“他是谁?”骑士问:“他不像是个精灵?”
“一个盗贼,”巫妖说:“一个出色的盗贼。”
“让盗贼去对付盗贼,”眼前依然一片黑暗,但已经不那么痛苦的王都骑士说:“这也许是个好办法。告诉他,如果他能做到我们希望他能做到的事情,我会赐予他一笔丰厚的赏赐,多的足以让他成为一个爵士。”
“我想他并不需要这个,”巫妖说:“是不是,葛兰?”
“如果这是您的愿望。”葛兰谦卑地鞠了一躬。
“他应该在监牢里。”王都骑士说,挣扎着在扈从的扶持下坐了起来。
“假如他还在监牢里,就没人去给伯德温报信啦。”
“他会逃走,就像之前那样,”王都骑士坚持说:“您呢,您是一个施法者,您应该有办法回去。”
“是的,我可以,”巫妖说,“但我不能离开,我的朋友在这儿。”他做出最后一个手势,将自己的法术施展完毕,“我或许会因为这个短暂的旅途耗费掉所有的法术,然后看着我的朋友痛苦的死去却束手无策——这或许有点自私,但我的朋友是凯瑞本,他已经死了一次。”
骑士抿起了嘴。
“给葛兰想要的吧,”巫妖漫不经心地站起身来:“他要的不会太多。”
***
“我以为我要的并不多,”年轻的伯爵说:“只是一个吻而已。”
“但我发过誓,我的嘴唇是属于我丈夫的,只有他才能吻我的唇。”潘妮说。
假如雷霆堡的主人,伯德温爵爷能够出现在此时此地,他准会大吃一惊,又或者他只会茫然四顾,因为他已经没法儿认出他的妻子了——短短的数十天里,潘妮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她用浸过醋的铅梳子梳理头发,好让它变黑,然后擦上玫瑰油,用火钳烫弯;她在脸上和裸露的肩膀和手臂上涂抹铅粉与奶油的混合物,又或是直接涂抹水银,好让皮肤变得白而有金属光泽;在晚上临睡前,她用驴奶洗澡,敷上用胎盘做的药膏;侍女们帮着她用醋擦洗指甲,然后用牛皮打磨光滑,力求如象牙般精致洁白;她还效仿男爵夫人用宝石粉与木炭描绘眼睛四周,又往眼睛里滴入含有颠茄的药水;她向弗罗献祭,珠宝、金币和新鲜的香豌豆花(以高昂的代价从法师那儿获得),以换取能够让私密之处娇艳柔嫩的药膏。
她也已经习惯了阉人无微不至,细心周到的服侍,甚至在回到自己家里,失去了他的陪伴时会变得怅然若失,难以忍受,所以她越来越多地停驻在那个秘密的小窝里,与那些“贵夫人”一起在水烟与熏香中懒洋洋地消磨一个白天,一个夜晚,然后又是一个夜晚,一个白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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