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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一章 故土(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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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灵魂。”格瑞第撕掉最后一只巨龙棋子的双翼:“他是一个法师,强壮而又聪慧,”她这么说,一边浮现出一个艳丽的微笑:“很显然,那个时候我们都被这个小家伙愚弄了,或许我应该祝贺你,他完全达成了你最初的愿望,兼备了精灵的狡诈与龙的决断,以及超越了两者的卓越天赋。”

  新王有那么一段时间无法确定自己应该露出怎样的表情,他是应该感到愤怒的,红龙的后裔有着不亚于红龙的傲慢与狂妄,它们乐于戏弄敌人和食物,但如果反过来那可就不那么令人愉快了;但如果那是个就算是格瑞第也要称赞其强大与聪慧的孩子,那就表明新王的地位可以获得进一步地稳固,是的,他不算弱小,但本身的力量在诸多红龙后裔中并不出色,但他可以拥有让其他人为之艳羡不已的子女,他是他们的父亲,权力与生俱来。

  “他在什么地方?”新王问,即便他知道自己未必能够得到答案。

  “我已经让奥斯塔尔去迎接他了,”格瑞第说,“他还是只小龙呢。”

  她那种慈爱的口吻差点就让新王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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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龙”几天前在一个村庄里住下,这个村庄很小,更像是一个定居点,但因为出产一种被人们称之为红宝石的甜美葡萄而得到了领主的看重,这里的人们要比其他地方的人更富足,虽然这种富有只意味着他们可以吃到不曾掺杂泥土与木屑的面包以及每人都有一条裤子,但这就足够让他们感到满足的了。

  在村子里甚至还有着一个小小的酒馆,酒馆里售卖村民们自己用那些受伤与提前掉落的葡萄酿成的酒,说是酒,实际上只是甜腻腻的浑浊液体,带着冲鼻的气味,底部沉淀着泥土与葡萄渣滓,但还是深受缺乏甜味与营养的平民们的喜爱,有些人从很远的地方来,只为了尝尝这种价格低廉,但对于他们来说味道相当美味的葡萄酒。

  酒馆有三个房间,一个房间饲养着牲畜,一个房间放置杂物,第三个房间是酒馆主人夫妇的,他们不是那么年轻了,但还很健康,据他们说是因为喝多了葡萄酒。当村子里来了一个旅行者的时候,也只有他们有胆量和条件招待他,毕竟村子中只有他们有额外的房间,而曾经是个佣兵的男主人即便到了现在也能够扛起重达一百五十磅的橡木桶。

  那个旅行者只身一人来到这里,如果不是没有尖耳朵或许男主人会误认为他是一个精灵,他穿着一件及膝长袍,但是白色的,可能是个牧师学徒,男主人安心地想,而且他身上也没有佩戴武器,没有匕首,没有短剑,也没有弓弩,只有一个单薄的行囊——酒馆的主人们让出了自己的房间,自己住到杂物间里去,看在那枚金币的份上!

  临近黄昏时,酒馆里已经是人声鼎沸,葡萄酒还是去年的,有些还生出了蛆虫,但没关系,不会有人介意,有些贵人还特意在奶酪上养殖蛆虫,然后连着奶酪一起吃下去呢。

  用来佐酒的菜肴并不多,河流里的鱼和跳跃在树林里的鹿,飞在天上的鸟都是属于领主的,但鼹鼠和蛇不是,它们的肉有腥气,但烤干了之后就不那么明显了,不过今天谁的注意力也没能在那些还不错的肉干上,酒馆的女主人炖了一只鸡,一只肥大的阉鸡,香味就像钩子一样勾着每个人的舌头和眼睛。

  他们的眼睛跟着那个托盘走,一直跟随到走廊里,然后看到那扇门打开又关上,众人一起发出一声哀叹,如果那个旅行者愿意和他们坐在一起,也许他会同意分出一部分的,就算要出几个铜子儿也行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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