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就连老王也无法完全控制得住的强大领主,本来就是一柄随时可能反过来斩断自己的脖子的利剑。约翰知道他们在老王意外去世的时候保持沉默,只是因为他们不满于一个女性登上王位,可不是因为喜欢约翰胜过李奥娜,直白点说,如果李奥娜是个男人,那么约翰可能早就安于做一个公爵了。
在被那些细小温柔的双手抚弄得发昏的头脑变得清醒一点之后,约翰发现自己犯了错,但他已经是诺曼王了,再者悔恨与歉意对那些人没有用,就像你无法用灵巧的舌头来和一只大熊的利爪相抗衡,他又一次地想到了富凯,也许他能够给自己一些帮助。狄伦为了守卫雷霆堡,带走了许多原本应当围绕在他身边的施法者,所以前一段时间约翰冷落了他一段时间,想来他现在应该已经明白了——在约翰还是个公爵的时候,他可以是个朋友,但现在约翰是诺曼的王,他就应该恪守一个臣子的本分,至少的,他应该为他非婚生子的行为对约翰做出应有的补偿。
约翰想要军队,一支强大的军队,全都配备着精钢的盔甲与武器,就算在高地诺曼无法招募到足够的人,又或是他无法相信那些曾经属于领主们的骑士,他想要招募佣兵,据他所知,有几个地方的佣兵数量惊人,而且几经淘汰后,留下的都是强壮而又精悍的好家伙——但他不想动用他自己的钱。
他看到富凯的时候,必须承认自己吓了一跳,富凯变得很瘦,瘦得走动和跪下的时候新王都以为自己听到了骨头和骨头碰撞的声音。
“你这是怎么啦?”约翰问道,“你看上去就像是一个流民。”而且还是快要死掉的那一种。
“我生病了。”富凯简单地回答,他在说话的时候面颊上的皮肤就像是一张被刮了太多次的羊皮纸那样颤动,就像是在下一刻骨头就会突破皮肤刺出来,他那双美丽的绿眼睛变得黯淡无声,若是说之前像是一块祖母绿,那么现在它就像是一块磨砂玻璃,雾蒙蒙的,他的脸上没有象征着衰老的皱纹,但那种黯淡的铅灰色又与死亡是那么的接近。
新王约翰犹豫了一会,但还是将自己的计划说了,让他高兴的是富凯也认为这个计划非常美妙,他拿出了一部分属于自己的财产,但他同样告诉约翰,这些财产对于一个军队来说根本就是杯水车薪,那么还有什么办法能更快地拿到钱呢?约翰新王最终同意将他所有的领地租赁给格瑞第的神殿与圣所,一个国王所能拥有的领地要比任何领主都要来的广阔,还有那些数以万计的农奴,他卖出了一些,只留下原先人数的三分之一,因为格瑞第的神殿和圣所所需要的药草并不需要太多人手。
他的大臣们自然也迫不及待仿效了新王的做法,在他们看来,这种做法简直就是有百利而无一害。(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