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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2章 侠以武犯禁(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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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秦始皇最为看好的,还是潜力巨大的北地郡尉黑夫,此子能文能武,且出身卑微,没有根基。只是黑夫太过年轻,吸取了李信伐楚的教训,秦始皇不打算让他骤然登上高位,而打算慢慢打磨培养……

  因为对晋阳印象不好,秦始皇只在这停留了两天,这两天里,还听说了另外一件让他胃口不佳的事。

  事情是这样,太原郡尉来禀报,说是晋阳附近的榆次县,似乎有荆轲党羽旧友活动!

  “禀陛下,榆次有一名剑客,名曰盖聂,家境富足,常与六国剑士往来。二十多年前,贼人荆轲曾游历经过榆次,与盖聂讲论剑术,荆轲事败时,盖聂不知所踪。臣派人四处缉拿悬赏,近日他被人告发,竟是隐居在仇由,已经被官府捉住,敢问陛下,当如何发落?”

  郡尉欲以此邀功,秦始皇却只感觉一阵恶心,扔下筷箸,面露不快。

  游侠、剑客,这是秦始皇生平最厌恶的人,跟荆轲沾边的人尤甚。

  他总感觉,这些欲置自己于死地的太子丹、荆轲残党真是杀不完的虫子。

  皇帝会自降尊贵,去审问一条垂死的残虫么?当然不会,秦始皇只是不耐烦摆了摆手,让廷尉李斯按照律令处置。

  于是乎,盖聂,这个避秦苛律,在山里隐居,以挥舞木剑为乐,压根没什么刺杀、谋反之心的老者,只因为许多年前与荆轲往来过,被外人说成是“荆轲之友”,就被太原郡丞判了“将阳”和“谋逆”二罪,在晋阳东市斩首……

  公堂之上,须发斑白的老剑客盖聂喊冤不止,他年轻时是榆次著名的剑客,家境富足,常与六国人士往来,但要说他是荆轲的朋友,那真是天大的冤屈。

  “老夫不服!”

  判决书下达后,盖聂高呼不止。

  “当年荆轲曾来榆次拜访我,与我讲论剑术不假,但我二人对剑招剑法的理解,颇有不合之处,我觉得荆轲无甚本领,只会夸夸其谈博取名声而已,便勃然生怒,用眼睛瞪他,他便惭然而走,当夜就离开榆次,再未与我相见过,我岂会是他旧友党羽?我不服,我要乞鞠!”

  乞鞠,便是被告不服判决,请求复审,若是县上的判决,可乞鞠至郡,郡府的判决,可乞鞠至“最高人民法院”廷尉处。

  盖聂好歹也做过很长时间秦民,虽然他桀骜不驯不愿遵循规矩,但也知道点秦律的制度。

  但不巧的是,李斯这廷尉就在晋阳,于是盖聂早上请求乞鞠,下午时,李斯便亲自来复审了。

  最终,他驳回了盖聂的乞鞠,认为谋反罪不可饶恕,维持原判……

  李斯的理由说得冠冕堂皇:“侠者,邦之五蠹也。六国不除此五蠹之民,厚赋养之,遂有破亡之国,削灭之朝!”

  “侠以武犯禁,太原本就有赵之遗风,青壮子弟欲从盖聂学剑者甚众,十人学剑任侠,便有十户人家农田荒废,邑中却多出了十个凭借剑术,作奸犯科之徒,故犯禁者诛!”

  法家最讨厌两种人,一是儒,二是侠,恨不得他们死个精光。如今皇帝为了平衡朝堂、学术,容许儒家为博士,法家轻易动不了他们,但民间的侠却不同,自秦一统后,几成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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