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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章 公私难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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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醒哑然。

  于公于私,她的话都有一定的道理。

  不能让愤怒击败理智。在这一点上,启澜和林觅的看法是几乎一致的。

  秦锋固然有错在先,但罪不至死,尤其不能死在他们手上。

  这个人确实不好对付。抓捕启澜算是例行公事,可到了私事这一层,恐怕只会罪加一等--

  敌我斗争卷进了儿女私情,摆在包青天的开封府也断不清。

  又是一阵洪亮的公鸡打鸣。

  天亮了不少。

  他明知道晨觉泡汤了,嘴上还要找个理由给自己找个台阶下:

  “抱歉。林小姐还有事吗?我困得厉害,想回去睡觉了。”

  她没有说一个字,点点头,独自往院子中间的树下走。

  小白狗跑来扑她的裤腿,翻跟头逗她开心,林觅抱着它,总算是止住了眼泪。

  清晨,太阳还没出来。陈醒合衣躺在墙边,用一件厚袄子把头蒙上,睡得很香。

  床上的人翻了个身,睡眼惺忪地摸了摸枕头下藏着的两把手枪。它们还在,硬邦邦的,枕着入眠很不舒服。

  乌黑发亮的枪口圆圆的,一看就货真价实,造价不菲。

  他把手枪藏进书桌下的木箱子里,顺手拍了拍裤兜,却怔住了。

  银铃铛不在了。

  零碎的记忆飞了出来。

  停止了徒劳的翻找。他摸着脑袋恍然记起,昨夜是自己亲手将它穿在绳子上,再套进秦锋的脖子。

  “我怎可做出这种荒唐事来?”

  被平白无故骂作胆小鬼,启澜自然是不服。

  趁机夺了对方的手枪,居然还不解气,非要拿着口袋里的狗铃铛出来给情敌吊脖子上,雪耻。

  启澜也弄不明白自己当时是不是意气用事。他平时一直心胸宽广,不与人争斗。

  曾几何时,小书生本人没少挨林一堂和李炎的骂。

  他们一度对他怀有很深的偏见,瞧不顺眼,每次见了面尽找难听的话来奚落他。

  完全不生气是假的,圣人也做不到如此隐忍。但从未往心里去,一笑一忍就过去了。

  如今在情敌面前,他气头上就有些发昏了,缴枪了还不算,非要以牙还牙,把对方的讥讽给怼回去。

  清醒过来,有些后悔。这铃铛原本是一对,一只大的,一只小的。是两个多月前,林觅送的礼物。

  这份礼物在当时看来有些难以接受,她说了,他和小白狗各一只。

  小白狗戴了也就罢了,动物不挑剔。

  可他一个大小伙子,脖子上挂个铃铛怪怪的,还不如一直揣在兜里。

  夜里秦锋嘲笑他胆小如鼠,一时怒上心头。

  捆个铃铛套脖子上,就是要以牙还牙:好歹得让对方明白自己是一条不辨是非的狗,也好不到哪里去。

  窗前有了一道阳光。

  启澜打开窗栓,探头一瞧,院子里空无一人。低头看了看手表,已经上午八点了。

  有风顺着厨房一路吹来。

  若是里头有人生火,必然会闻到一股温暖的柴草和食物的气味。此时扑面而来的,仅仅是冷冷的空气。

  他有些纳闷,轻轻地推门出去看个究竟。

  才走了不到十步,就听到有轻微的声响。墙头上瞬间就跃下一个人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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