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太古、怡和也只能被迫和招商局妥协,分别在1877年、1883年、1889年三次签订齐价合同,在中国的各条航线上共同议定统一的价格,并确定水脚收入和货源的分配方案,而且招商局所占的份额最大。从此以后,中国的航运业就甴这三家瓜分。虽然在旧时空里,学术界有一度认为齐价合同的签订,表示民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和妥协性,但从这个时代的实际情况看,在清廷的主权都不能完全独立的情况下,想要把太古、怡和彻底挤出中国市场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因此妥协也是再所难免的,而且招商局毕意是打破外轮垄断中国航运业,这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是保护了中国的利益,从这个角度讲,还是有相当的积极意义。”
“不过虽然招商局在制度上有不少的创新,但毕竟没有建立起真正的近代企业,虽然从理论上来说,招商局的受任者是与作为主要股东的商人一起管理公司,但重大的决策权实际都掌握在由清廷委任的官董,也就是盛宣怀的手中,清廷实际仍然控制着招商局的大权,而且做为股份制公司最大的标志,由股东选举产生董事会一直到1909年才成立。盛宣怀虽然出生于官宦世家,又是办理洋务出身,也在招商局有股份,但归根到底还是企业的官方代理人,这就注定了盛宣怀的最终目标并不是要建立起近代的企业经营制度,而是借经营企业増加自己的政绩,最终走上仕途,现在盛宣怀就有卫四品的太常寺少卿的官衔和专折奏事权,在旧时空里盛宣怀最终当上清廷的邮传部尚书。而且清廷的政局一直动荡不安,因此外资的轮船公司在1900年以后,又逐渐的重新占据了主导中国航运地位。而我们的加入,或许会是损害招商局的利益,但对整个中国的航运业来说,却是有益的。”
“但在目前来说,轮船招商局仍然是洋务运动中最赚钱的企业,也是盛宣怀的最大资本,因此他是肯定不希望我们插足航运业的,而在这一点上,盛宣怀和太古、怡和两家的目标是一致的,虽然盛宣怀不敢明面上违抗清廷的命令,但肯定在暗地里唆使太古、怡和来与我们作对。”
杨育新道:“那么这场谈判能够谈下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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