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场有许多庆国读书人,有的是跟着大笑,有人的笑容非常礼貌,不过,没人跑出来骂方运,因为都清楚这是活跃气氛,人族文会开始很常见,只是敢像方运这样一个人连怼杂家、礼殿和国君的,前所未有。
方运见气氛活跃得差不多了,便收敛笑容,道:“闲话说完,咱们谈正事。”
在场的众人也陆续收敛笑容,屏气敛息,整个会场立刻变得异常安静。
“我并非主修法家,只是辅修,所以我往往从非法家的角度去看待法家。关于法律的起源,至今没能达成统一,我也不敢说盖棺定论,我只是说说我个人的看法。”
法家读书人还好一些,那些非法家的读书人则充满好奇,因为他们很少听人聊法律的起源。
方运道:“看过我的一些文章的,都知道,我习惯把人族的发展粗粗地分为两段,前一段,是原始时期,后一段,是国家时期。我们现在可以清晰地确定,在最初的国家成立之前,是没有法律的概念,法律是在国家成立后,由当权者制定的条文,其最初的目的,是维护当权者的统治。”
听方运说到这里,许多法家人神色有细微的变化,毕竟这种说法有些丑化法家,但却是事实。
“但是,法律是在国家出现后凭空产生的吗?有人认为法律应该与之前的一切无关,但大多数人还是认为,原始社会有一些事物是法律的根源。拿韩非子韩圣举例,他认为,在原始时期,人少,但得到的食物衣物多,都能吃到食物,穿到皮衣,每个人的财富实际是有富余的。到了国家时期,人口暴增,需要的食物和衣服等物品多了,许多人缺衣少食,于是这些人就要争斗,而为了避免这些人争斗,才有了法律。”
“实际上,由于寻古学的发展,我们对原始时期越来越了解,除了极少数占据优越自然环境的族群,那时候人族的食物衣物等物品并算不上富足。当然,我们领会韩圣的意图即可,没必要较真。”
“还有人认为,法律是远古的隐世圣人创造,也有人认为,法律是人类自然发展的产物,或者认为,法律源自原始人族的契约。我们若是仔细研究原始社会,便会发现,其实那时候的人族已经按照一定的规矩来做事,比如,强壮的青年人参与捕猎,吃到的肉会多一些,而老幼妇孺吃到的肉会少一些,相对于多吃肉,那么少吃肉其实算是一种变相的惩罚。但是,我们不成称其为法律,只能称其为原始的规矩。”
“如果我们将各种原始的规矩都罗列出来,我们就会发现,这些原始的规矩,跟法律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是谁也无法否定的事实。”
大多数人听的津津有味,当方运在用通俗的语言讲述法家的起源,但是,法家读书人却嗅到不同寻常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