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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对于抽离资金,你有什么具体打算?”韩婷才不会跟顾骜见外,直截了当就奔主题。
“我的总体打算,是希望你主导MBO。”
“MBO?”韩婷英语虽然很牛逼,但毕竟到企业做事还不满一年,那些花哨操作不可能都认识。
MBO这种模式,在美国也就出现了七八年而已。在80年的中国,你去北大找个经济管理类的文科教授,都不一定说得出个所以然。
“Management-Buy-Out,也就是管理层收购。”顾骜坦陈地解释,
“首先,公司账面上现金这么多,你可以以在港设立一家新的纸上公司,向汉乐电子原股东发出要约、允许以集中分红为条件先期抽出资金。
汉乐电子的盈利能力,对我来说不算什么,我手头随便一门生意都比它赚得多,所以我是有可能退出的。而中信信托手上投的项目,比汉乐运营得还好的,应该不多,所以这边的回本速度,他们应该就舍不得了。
你先用慢慢要价的方式,试探出中信方面大致愿意退出的尺度。然后我按照比这个价钱低10~15%的估值,出手一小部分股份,形成交易记录的备案。
然后,你就拿着这份备案价格、以及公司的业绩,去找一家在港美资银行,以你待收购的我这部分汉乐股权为抵押、借杠杆债收购。”
管理层收购这种措施的细节,百度上到处都是,顾骜也懒得多解释,太水了。
一言以蔽之,本来这种手段主要是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层实际占股比例太低,把公司经营好了个人好处也不多,所以积极性下降、对大家都不好”的情况下。
至于收购的手腕,无非也是以业绩对赌、担保,借一点杠杆债。
同时融资机构会拿到拟收购股权的抵押,以及一套复杂的退出止损条件。
当然了,如果收购目标是上市公司,金融机构一般比较愿意接MBO的单子,因为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随便流通交易,一旦出现市值/业绩拐点,拿着抵押的金融机构可以轻易平仓、割肉止损。
而没有上市的公司,就存在万一下跌之后,来不及找接盘侠的问题。
但不管怎么说,只要你的业绩够劲、利润看起来蒸蒸日上、后续产品很有前途,总有金融机构愿意接的。商业银行觉得风险大,那就让投资银行上。
韩婷花了足足15分钟,搞明白了顾骜所说的原理:
“你希望我作为公司的总经理,到时候出面成立纸面公司、发债收购你的股权?以后就是我在汉乐电子持大股了?”
顾骜非常坦白:“是的,如果你愿意把这份事业经营下去,我觉得这是一个挺好的选择——无论你转产电视机也好,为淡季寻找什么新的合作也好,到时候效果越好,你自己赚得越多,你是在为自己打工了。
而我,更需要快速凑到足够的现金流,对于生产型企业,我短时间内没兴趣,剥离出来好了。中信那边,听说你有意和我争夺股权,肯定是喜闻乐见的。到时候他们就会觉得‘以后再有代工单,你就会为了自己的利益凶狠地与我杀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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