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李科勤是85年的香江十八区歌唱大赛拿奖出道的,路数跟张雪友相。顾骜开办了新的赛事,把人吸引过来也是很正常的。
“那曲子是哪里来的?”韩婷好奇追问。
顾骜傲然一笑:“曲子当然是曰本人那里来的——这就要说到,我未来数年准备让旗下公司独霸香江乐坛的宏大规划了。你以为,我回国这一个星期,还干了些什么?
我可没闲着,我通过前几年跟邓丽筠结下的交情,让她做中间人,约了美雪姨喝了个咖啡,一并请了她的经纪公司和版权运作方。花了一亿日元,就买断了她所有曲子的中文翻唱权。
前些年,这事儿也就是萌芽状态,谁逮到了就翻,香江法律对于外国曲子的翻唱,版权保护查得也不严——毕竟那时候香江的付费音乐产业也就这么点规模,外国人也懒得来跨国维权,还不够律师费呢。
不过,从今天起,我买断了,以后香江这一亩三分地上,就没人能合法翻唱了——当然除非他们非要问我高价买转授权,然后申诉我‘不充分使用授权、恶意不使用授权、有可能使原创者影响力利益减损灭失’,那我倒是有可能勉为其难收点高价放出去几首。否则,未来其他香江公司就别想了。”
85年以前,香江音乐界对于翻用外国曲子、重新编曲的收费标准,大致是这样的:如果你一首歌或者一张片子试水了,没红,扑街了,那也就当什么事儿都没发生,一点钱都不会给原曲作者的。
如果你试水之后有点小红,那才找上门去,给个十几万到几十万日元一首歌的翻唱授权费,事后追认拿授权——而曰本人基本上也都认了,不会再多事儿,毕竟诉讼成本高。
按照日元升值之前的汇率,十万日元才两三千港币,一首歌最高不超过一万多港币。
韩婷并不知道历史行情,所以乍一听也不知道顾骜说的“1亿日元买断中岛美雪目前已经出的全部歌的汉语翻唱授权、并且按固定分成比例优先拿到未来她终生还没写出来的歌的授权”到底是贵还是便宜。
韩婷心里折算了一下,也就50万美元,或者300万港币,貌似不多啊。
不过,她虚心问顾骜扫盲之后,就觉得贵了。
“一首才单卖几千到一两万港币?那你一次性一亿日元买断,不等于要翻唱人家至少200首歌才能回本?你这是让曰本人占便宜了呀!难怪人家那么痛快就卖了”韩婷忍不住爱国情绪爆棚,不满顾骜让曰本人赚了钱。
顾骜却智珠在握,非常笃定:“这个账不是这么算的,红了之后,这个价格本来就是会涨的。她们允许我买断,也是看中了只有让我买断,我才会去花力气捧红。
而且,这个买卖的关键是堵死别人的路。等到过几年之后,我旗下的艺人翻的都红了,宝丽金和其他唱片也想跟风翻唱,他们就无权翻了。我这人,做什么生意都要做得像模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