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以为区域网路上的商务就是传传档案那么简单,那也是会涉及到开放式的新用户加入、身份验证等等环节,才能确保交易安全的。
否则,你怎么确保用户的要约是他本人发出的、是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当时付钱还是线下付的,或者刷信用卡、电汇。网上电子支付肯定是没有的。
所以,“电子签名”、“数字认证”这些细分领域的技术,早在85年之后的那几年,在美国就已经有人在摸索着从rsa移植到区域网路上做了。只是因为业务的载体本身太小,测试样本不多,所以发展很慢。
但这些至少都是在互联网还远没有诞生之前,就有专业的公司在经营了。
举一个最直白的例子,后世着名的纳斯达克上市公司、电子签名和数字认证领域的大牛威瑞信,其实就是rsa加密法的发明者们,在1995年拆分出来的。拆分的目的就是经营互联网上的电子签名和数字认证业务。
rsa加密法是一种大数不可逆模运算公秘钥加密法,命名是按照三位发明它的科学家姓名的首字母缩写的。1977年被理论上发明出来、79年在美国注册了专利,80年代投入商用。具体原理能水上万字,有兴趣的人可以自己去看卓克的密码学课,是我觉得讲得最通俗易懂的。
不过,在世界上除了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当时都不承认rsa能享有专利,这是因为在1978年2月份的a通讯的期刊上就已经公布了演算法的核心思想。所以其他国家都认为这个申请是无效的,应该被认定为申请前就已经是公开的现有技术。
另外,事实上rsa加密法的思想,在1975年,就被布列塔尼亚政府通讯总部的三位科学家做出来了。但因为他们隶属于布列塔尼yà qing报部门,所以无法公开自己的成果。一直到25年后保密期满才解秘,所以荣誉只能归rsa三人。
就相当于二战当中,图灵研究出了如何破译德军的恩尼格码机,但是不能公开,甚至德军怀疑密码被破译、试探性轰炸考文垂,布列塔尼亚人还不能设防,要假装让德国人炸成功。因为公开之后德军就会升级装备,就不能装作不知道、继续刺探德军密电了。
所以在密码学领域很多真正最初发现的科学家都无法得到自己的荣誉,因为他们大多受雇于大国的情报科研部门,保密期很长。这是一个“民科”比较容易出头的领域。
电子签名加密和数字认证这些业务,从赚钱的角度来说是不赚钱的。
历史上到了2006年,威瑞信曾经的母公司rsa,也不过是2亿多美元被ec收购了,后来又被戴尔收购。威瑞信当时已经被拆分出来了,所以收购rsa不包含威瑞信。否则那么点钱肯定是搞不定的
但是,加入电子签名加密和数字认证领域的标准制定权竞争,对于提升在互联网时代全球话语权,有很大的意义。
什么样的电商通讯标准才是安全的达到什么程度,就应该被各国法律保护这些问题,你只有参与了,才有资格置喙。这对于未来整个电商领域的江湖地位和威望,是极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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