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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言807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今天大结局)(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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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鲲和王安的做事方法、企业文化、顾骜一贯坚持的价值观,也都由美国往回反哺,短时间内可能有些文化冲突,但最终磨合的结果,肯定是会产业氛围的发展有利的。

  与此同时,因为顾骜毕竟是中国人,他的肤色和国籍虽然在美国做生意的时候要藏着掖着,但是回来了就是纯粹有利无害了,完全可以打打爱国牌。

  因此早在1988年开始,中方任何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办公电脑采购上,都一台苹果都没买过,如果要买就买顾骜的王安。所以王安公司的价值观、凡是涉及到售后服务理念、消费者权益理念方面的,在中国也都是被类似于“言必称希腊、行必效美国”一样奉行着。

  国内企业提到什么是国际化的售后服务标准、什么是国际化的客户尊重和用户体验改善,都会说“王安那样的就是”。

  不过,不和谐的声音也是有的,刚刚彻底放开了,那些没节操想要捞钱的,就跟前世的史育朱那样出卖尊严想多换点钱的肯定都是有的。

  市面上就有一些无耻之徒,把沃尔玛的话篡改了一下,甚至还歪曲藉助顾骜的说法,要提出“顾客就是上帝”——其实这个口号美国人完全没有说过,都是90年代的时候,国内一些奸商知道很多人苦于假货苦于传统国营商业系统服务态度,提出的矫枉过正瞎编口号罢了。

  顾骜当时听到就火了,这种搅混水的事情,不是给他的王安式客户理念背道而驰吗?

  他跟苹果的区别是什么?

  就在于王安公司尊重人,以人为本。

  王安话术里的消费者选择自由的神圣,是建立在人对自己的钱和物权行使自由的神圣。

  物权的神圣,不是物本身的神圣,而是人的神圣。

  因为物权是人的权,保护物权保护的是人对物的绝对支配,而不是保护物本身。

  所以,物权神圣才是资本注意之所以比封建注意伟大的三原则当中的之二——在物权神圣之上的第一,应该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顾骜看来,所谓的保护消费者权益,应该是王安式的对消费者购买到的财产权的绝对保护,比如你要求更严格的产品质量法,这就肯定是对的,90年代初假货问题也确实严重,应该严惩。

  可那些别有用心瞎喊“顾客就是上帝”的,你这显然是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把问题从制造业扩大到了服务业领域,后来还造成了深远的国民认知问题。

  顾骜向来是觉得,卖假货要严惩、货不好要退货退钱,这都是对的。

  但是另一方面,要尊重服务业从业者,你不能觉得自己给了钱就是大爷,羞辱服务员或者售货员、侍佣人员,这是很没素质的,法律上也不该提倡。

  你再爱钱,也不该宣扬出卖人格尊严和人格不平等来赚钱。

  更何况,顾骜觉得防止服务业被矫枉过正,也不会对经济造成什么不良影响——物权的产品质量有问题,会导致国民买进口货,这是会让国家损失gdp和就业机会的。

  服务员就算大爷一点,国民也不会因此就选曰本人的服务,也不会进口曰本人来当服务员,对吧?

  倒不是说顾骜要欺负服务业消费者,他只是觉得人不应该买卖尊严。

  “哪个小老闆第一个喊出‘顾客就是上帝’的?居然还敢说这话是沃尔玛老闆和我都说过的?这不是污衊我的名誉权么。给我查,我要他所有的生意彻底死绝,他这辈子无论做什么都不得翻身!

  特么的拿老子的名声编造语录也要有个限度,这不是给我泼无原则的拜金主义脏水么?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我顾某人这辈子什么时候做过要让员工出卖尊严换钱的活儿了!

  正好,这事儿要说道说道,大家到时候引以为戒,这个撞qiāng口上的人,要和乔布斯一样,作为一上一下两种不尊重人的典型,被我钉死到历史的耻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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