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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章 王安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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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六十章王安石

  苏洵有些头疼:“这次带东西也太多了,幸好是没有买到马,要不然还真没法安置,这宅子还是偏小。要没有待考房,还得租车,更麻烦。”

  乞第龙山去几次地方都看过了,回来除了夸赞汴京繁华之外,就一个评价——贵!什么都贵!

  因此他舍不得花钱,相同价格,在眉山都能买到五尺半的好马了,这里才四尺二!

  四尺二的马比驴好不了多少,还不如租车,一次花费不过百文钱而已。

  汴京的繁华,与苏油关系不大,因为他压根就没有时间看。

  家里安顿好,这才开始打探消息。

  首先就是坏消息,张方平,刚刚为朝廷整理出《嘉佑驿令》,这是继漕运改革后的第二个重要章程,同样是针对物流交通,提振商路的必要举措。

  然后也是老张自己行为不谨慎,被权御史中丞包青天咬住了。

  事情是这样的。

  今年春,开封府接到一起诉讼案——一名刘姓老妪状告她的侄子刘保衡“亡赖豪纵,坏刘氏产”。

  这刘保衡就是一名通过扑买承包到京师某个酒场的富商。不知道是因为投标时标价过高,还是对酒场经营不善,结果亏了大本,欠下政府一千多贯钱。

  刘保衡被官府追债——这是计司的业务——只好卖掉祖业,一处京中的宅院来偿还欠款。

  汴京内城难得有宅院发售,因此那里一放盘,马上就有人买下来。

  告状的老太太,是刘保衡的姑姑;所控告一事,正是刘保衡卖掉祖业还债一事。

  开封府调阅了档案,这姓刘的卖掉的是他自己的物业,没什么不对啊。

  刘氏姑姑向法官提供了一个对刘保衡不利的证据:“保衡非刘氏子。”

  要是这样的话,刘保衡真没有权利卖掉刘家的祖业。

  开封府再次派吏员调查,证实刘氏姑姑所言非虚,刘保衡乃族子。

  于是,法官按律判处:取消刘保衡鬻卖刘家祖业的交易,刘保衡将钱款退还买方,买方将物业退还刘家。结案。

  等等,开封府一名法官发现,这处宅院的买家,竟然是三司使张方平。

  老张在益州滋润了几年,手里也有了不少钱,就准备在京城买套房子。

  恰好刘保衡不得不卖房还债,这事情又是计司正管,老张便算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掏钱买了下来。

  权御史中丞包拯上书劾奏张方平——身为三司的行政长官,现在刘保衡卖房还债,恰好又是你张方平将房子买下来,那谁知道在交易的过程中有没有存在不正当的利益输送,或者有单方面恃势压价的不公正行为呢?

  随后,御史台的言官都纷纷要求处分张方平。

  官家应御史台的要求,下诏罢免了张方平的三司使之职,外放到陈州。

  四川如今成了大宋经济特区,从益州出来的官员,一般都会被贴上个“懂经济”的标签,于是官家任命接替赵抃干满一届,刚刚回来的益州知州宋祁接任。

  但这一人事任命又遭到老包的强烈反对。理由是宋祁在益州时,贪图享乐,不宜升迁;而且,宋祁的兄长宋庠是执政官,宋祁应该避嫌。

  宋祁很无辜,老包你要讲道理,在益州不贪图享乐,是做不好官的啊老包。

  官家也很无语,这不合适那不合适,那你老包来当三司使,好不好?

  这种事情不是第一次发生了,老包当年让官家立储,官家被逼不过了,直接来了句:“你想立谁?”老包摘下乌纱帽跟官家怼回去:“你疑我用心,那把我罢免了再立也行!”

  不过这次情况变了,老包不知道为什么,接了!

  这下轮到欧阳修看不惯了。

  欧阳修立即上书:“近除包拯为三司使,命下之日,外议喧然,以为朝廷贪拯之材而不为拯惜名节。然犹冀拯能坚让以避嫌疑,而数日之间,拯已受命,是可惜也!”

  我还以为他会坚决辞让避免嫌疑,结果他这么搞!

  “拯天资峭直,然素少学问,朝廷事体,或有不思。至如逐其人而代其位,嫌疑之迹,常人皆知,拯岂独不思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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