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你滚吧?你不再是我的养子,我也不再是你的父亲!”雷蒙德也哆嗦起来,但是他仍旧像蛮牛一样大喊。“拉着你的婊子一起滚!滚!”说罢,雷蒙德像个疯子一样冲了出去。
远远的天空下连一颗星星都看不到。天上也没有月亮。城外一片漆黑。但是雷蒙德却爬在城里的最高处,伸着头使劲向耶路撒冷的方向看。现在四下没人了,他心里格外恐惧,韩弗莱的话,像针尖一样扎着他的每个毛孔。雷蒙德尽可能的把全身缩成个球型。他抓着自己的两片嘴,哼哼。艾利克斯死了,他不知道剩下的两个孩子还能活到什么时候。如果他们也死了,自己就是被连根拔起的枯草,在地上绝了指望,死的彻底了。
所以,他想着等天一亮,就找个理由把大女儿和她丈夫都轰走,不让她沾上霉运。
随着眼泪,他原先粉饰的各种蛮横都像风中的沙砾那么稀薄了。卡丽娜死前对他说的每个字,都像一把把锥子,插过他的心脏。现在,他最想知道,也最不知道的是,阿尔斯兰是否能平安在王城活下去。
惶恐之中,他想起自己二十年多年前被囚禁的事情来。
那是主后1160年的夏天,年轻英俊的雷蒙德刚从欧洲进到耶路撒冷王庭不久。因为他既蛮勇又俊俏,引得全王国各地女继承人们的艳羡。他在左挑右挑和采花蜜蜂一样不断攀爬各个女贵族的窗户后,得罪了本地的父亲、哥哥和丈夫们。这是从私人关系方面说。从公家方面说,他不想向国王交税,又觉得本地贵族畏首畏尾,不敢教训回教徒,一个人不断惹麻烦。王朝的权贵们跟周围回教的军事首长们很快找到了一个共同的敌人。
麻风王的父亲是条阴险的毒蛇,他特地在雷蒙德刚娶了安条克女亲王康斯坦丁后不久,派雷蒙德出征。
仗打的怎么样,雷蒙德已经记不得了,只记得国王的人都跑光了,其余的盟军和敌人一起围困自己。自己最后带着的人死了九成还多,只得自己和三五个,好像荒野里走累了会看见的海市蜃楼一样面貌模糊。他只记得,自己和手下是怎么向偶然路过的回教商人投诚的。这些脸色黝黑的家伙们给他们六个人掏出水囊,大家饥渴的张开嘴,却只换来像看牲口的年岁一样的看牙齿。
除了雷蒙德,其余五个中有伤的,都被回教商人绑住手脚后、扔在荒野里自生自灭了。雷蒙德只要闭上眼睛就能听见朋友的哭喊:“带我---带我走,我---什么都愿意---求求你们!”
最后他的样子只是消失在了沙地热风的恍惚下----
雷蒙德和唯一个伤的轻点的被带回了回教商人的小镇。那个年轻人,被商人扒去衣服后,阉割了,卖给了沙海对面的一户富人当奴隶。他以为自己也会变成太监,但是没有,显然他是早被预定了的。等他的买家到来,他的心都融化了,再也想不起任何可以鼓励自己活下去的事情。从前的故土、父母兄妹和自己追求过的女人们都像吹来的风一样,消失了。给他带来财富和头衔的女寡妇康斯坦丁更是稀薄的如同空气一样。他忍着别人剥光自己,好像才出母胎的婴儿一样,光着脚,跟在骆驼屁股后面,看着它一路不停排便,到了自己的关押地。
那黑乎乎臭烘烘的露天地窖里,头顶永远是那方高高的天和木栅栏格子。晚上冻得他总以为自己等不到明天,白天却热的他好像日头下面的野狗-----他最常吃的是,狱卒特意朝他排的屎尿和他自己的屎尿。直到他遇见了替狱卒们做饭的一个干瘪女孩,她总是像个枝头跳跃的喜鹊,只有她会趁人不注意,来给他送水和吃的。
虽然她无论如何不算美女,而且还狡猾,但是她却用那双干瘪的手,带给了他唯一的希望。那一点希望支撑他活到被赎出来,回到自己的权势富贵里。
想到现在的权势,雷蒙德的情绪平复了。他擦擦眼睛站起来,不过他知道明天不会有人把卡丽娜的尸体送去肉市。那只干瘪的喜鹊会不出声的把巫女的尸体领走。这么一想,他反倒轻松了。
“反正,她会有办法,那个杂种死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