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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五十二章 见义勇为基金(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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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艾比-科恩的野心。在林风的神奇光环下,艾比-科恩希望能够辅助林风成就一代霸业(商界)。不过这个计划太遥远了,太漫长了,需要至少15-20年去完成。

  至于如今,林风提出真的这个“见义勇为基金”,艾比-科恩就觉得非常可行。这样能够让“第二财团了”在中国更具知名度,拥有更加的口碑。虽然“第二财团”是跨国公司,但本土市场时绝对不能放弃的。这就好比“百事可乐”和“可口可乐”,两家公司力拼海外市场的同时,对于本国市场也是绝不放弃。

  “不过,林先生,根据国内关于慈善事业的相关法律,私人基金是不能向社会募集资金的,也就是说,这个基金,如果成立,你必须独自承担其费用,是不能向社会募集的。”林风的国内专用律师团队说。

  林风一愣,没想到还有这个法律。这可真是令人有点蛋疼。做慈善事业还要受限制,这叫什么事!

  “这点不用担心,‘第二慈善基金’当初注册时就是在香港,香港是允许的。到时,我们可以通过‘第二银行’在国内的分部来向社会募集资金,何况,老板,以你今时今日的地位,举办一个慈善晚会,拿出一些东西出来拍卖,众多富豪怎么会不给你面子!”艾比-科恩分析说。

  林风一听,大悦。看来将公司在海外注资,的确方便多了。就不用担心这么多条条框框了。不然,那就真的令自己蛋疼了。

  “还有一点,林,我必须提醒你,既然做善事,我劝你最好就仿效西方的慈善基金。每笔账目都面向社会公开,保证其绝对透明度,不然徒遭人猜疑。国内的慈善基金我看过,大多只是公布一些简单数字,实际募得的资金究竟如何用了,怎么用的,社会并不知道。这样不好!”艾比-科恩提醒说。

  林风点点头。这点是国内一些慈善基金的弊端,随着社会发展,时代进步,需要每个人参与到社会发展当中来。比如慈善基金,作为捐款人,既然捐助了,就有权知道这些资金的用处,这是每个捐助人的权益。但国内一些慈善基金,却做不到这点,反而有时藏着掖着,实在令人无语。

  “对了,林,你准备让谁做形象大使?”艾比-科恩问。

  林风认识的明星不少,请一个知名度高的人做形象大使,那对于推广这个“见义勇为慈善基金”是有相当大的帮助。不过请明星代言,也有麻烦,那就是万一聘请的这个明星发生什么状况,做了一些和代言的慈善基金完全不相符的事情,那无疑在给基金摸黑。因此艾比-科恩对这个人选是相当的重视。

  林风一笑。

  “人选嘛,已经有了。他不是什么明星,就是普通人,但他有一腔正气,有一副侠义心肠!”林风一笑。

  “莫非你说的是昨天那个男人!”艾比-科恩明白林风所指。

  “正是!就是那个山东大汉耿直!”林风抚掌大笑。

  说起这个山东大汉的名字,林风就乐。居然叫耿直,不过还真是人如其名,够耿直的。昨天冲动之下,居然愿意拿出一年辛苦打工的积蓄,去给老人家还债,还愿意背负大笔债务,这点着实令人敬佩。在林风心中,没有谁比他更适合这个“见义勇为慈善基金”的形象大使了。

  当山东大汉耿直被人从床上喊醒,带到林风面前时,还有点半梦半醒,听闻林风居然要自己担任“见义勇为慈善基金”形象大使,当场愣住!(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qidian,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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