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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大婚(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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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无数人热烈的目光下,吕布僵硬的张开口,“关关雎鸠,在河之……”

  “咳咳!”杜秋大声咳嗽,连忙跑到吕布身边,向众人道,“乡亲们别急,新郎不会,宾客代替。”

  “...…”

  少顷,身材窈窕,施以粉黛的魏氏款步而出,羞答答的看了眼吕布,看着小鸟依人,粉黛俏丽的魏氏走来,吕布这才感觉到精神了不少,挽着魏氏的手,将她送上车撵。

  向着新吕府前走去,在过往百姓喧杂的贺喜声中,吕布面无表情,内心却颇有种当猴耍的感觉。

  这是吕布为自家父母弄的新宅院,新吕府,与办公的府衙分开。

  吕府张灯结彩,一派喜庆,还未走的各县县令官吏都挤在门口,给吕布道贺,入了正厅,杜秋一身黑服,顶玄冠,见新婚夫妇对席而坐,同杯饮酒,又见宾客落座,这才朗声道,“兹尔新婚,有宴来客,咸集致贺,恭祝连理。赞曰:惟天地以辟,万物滋养于斯,日受其精,月润其华,天礼之奥含于其中,人以婚礼定其礼,三牢而食,合卷共饮,自礼行时,连理成,比翼具,虽万难千险而誓与共患,纵病苦荣华而誓而与弃,仰如高山哉,其爱之永恒,浩如苍穹哉,其情之万代,相敬如宾,各尽其礼,家合事兴,不变不易,天长地久,为尔佳缘,特为赞颂。成妇礼,感谢父母,拜。”

  待吕布和魏氏共同拜了吕父吕母三拜,这才剪发同系,执子之手,宣布礼毕。

  席间,贾诩和抱病在身的杜曦同坐左手侧,张辽高顺宋宪等一应军中悍将则坐右手侧,吕布逐个敬酒,哪个不开眼的敢对魏氏敬酒?

  “末将恭祝主公大喜。”众将齐声祝贺。

  那边文士小吏也不敢示弱,在贾诩杜曦的带头下齐声祝贺,“恭贺主公。”

  “行了,都吃好喝好,别给我省。”感受着怀中魏氏愈发滚烫的娇躯,吕布扫了眼众人,淡淡道,“喜酒也喝了,祝贺也说了。我们先回去休息了,你们没意见吧?”

  “没……”

  一夜欢好,不必多提。

  “哈哈哈,文和,别苦着脸嘛,这阵子是会苦,可未来,却是一片光明呢。”吕布大笑道。

  “回主公,贾某并未苦着脸。”虽然被抓来当了半个月的苦力,但贾诩城府极深,面无不悦,答复有度。“这日子虽苦,为主公效力,却是贾某荣幸。”

  “嗯。”吕布点头,忽而目光怪异的看着贾诩,问道,“文和啊,你在颍川求学时,可有朋友?如今这里形势大好,你可否将这些挚友接过来,为我入仕?”

  这话在半个月前,他是不敢说的,但是现在他敢说,他已是郡守,称太守一职,又称府君,已有了可以开府,接纳幕僚的资格,就算是军中,他也是匈奴中郎将,可以统领逾万之众。

  “主公……说来惭愧,与贾某求学之人,不说几百,几十人是有的,可是与贾某交好之辈,却唯有杜文然,其余人……都嫌弃贾某是寒门子弟,不足与朋。”贾诩说话时,面容漠然,目光略微黯淡。

  寒门子弟?寒门子弟在三国时期就那么不招人待见?也不尽然,就说那郭嘉戏志才,都是寒门子弟,可是不也和荀家交好?可能,只是单纯的贾诩人品有问题…

  这话吕布没说,却心中有数,见贾诩否认,心思也是黯淡,抓着贾诩的手宽慰道,“所谓名门望族,皆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所谓寒门,无非祖上难以蒙荫,今文和对我鞠躬尽瘁,献策画谋,布甚是欣慰,就提拔你为功曹,兼参军。文和族中,不论品行只论才能,若有才能,文和尽管举荐,吕某心中有数。”

  这话说的,贾诩顿时心中大暖,舒畅,这五原郡,地广人稀,百废待兴,他的主公吕布又有治世之才,从武都,就可见一斑,这么有前景的地方,吕布这一封,就封了他个两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高职,这郡治,最大者,自然是太守,其次是郡丞,也可称长史。再下面,就是主掌人事调动的功曹,这可是不小的官职。又给了贾家一个发展的机会,由不得贾诩不喜。

  “多谢主公!”贾诩纳身就拜,被吕布笑着托住。

  “你我之间,大可不必如此。”吕布大笑,将文案甩在一旁。

  忽然,一道急促的脚步声响起,容光焕发的贾母走了出来,见吕布仍在案牍前,连忙向后挥了挥手,一个面容俏丽,二八芳龄的小丫鬟端着一个小铁锅出来,贾母打量吕布,颇为心疼道,“看把我儿累得,我儿,且歇会儿,来,尝尝为娘给你炖的鸡汤?”

  吕布摆摆手示意,贾诩知趣的告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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