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不夸张的说,就算这些鲜卑人站着让吕布杀,吕布光全想收服,就得用上至少十年的光景…
这哪是鲜卑?这就是袖珍版的魏国啊!
可仔细寻思,其众虽未满百万,亦不远矣,若是得其城,夺其势,这……
光是想想,吕布就兴奋的发抖。
“明公?明公?”
几声呼唤,将吕布的思绪拉回来,只见张辽正一脸疑惑的看着他,吕布也不嫌丢人,擦了擦口水,虎眸冒光,言语中尽是贪婪,“文远,你说,我若杀进草原,尽得其众……”
“什么?”张辽一脸愕然,忍俊不已,笑道,“明公,你想太多了,就算我军能以一敌十,可只有数千,敌人随便一座城邑,就有万户…这怎么打?好高骛远终不是好事,先解决眼下吧?”
“也是,文远说得有理。”吕布暗骂自己贪婪,强行收拢了心思,继续垂耳倾听。
“鲜卑固有城邑,却也是草原深处,更何况,他们不能自给自足,岂能久居城邑?到底是游牧民族罢了,故而这草原边缘,有数十个部落游荡,最高者万户,最低者百户。”张辽侃侃而谈道,“彼虽游牧,却也有迹可循,甚少迁移,所居之地,必是依水而建,不过,他们虽是各个部落,却异常团结,所居之地甚是比邻,若要奇袭,当速攻之,攻下速撤,若是久留,必定有援兵。”
“...…”
翌日清晨,第一缕阳光斜射地面,三千兵马顺着一条宽阔河流,那河流深不见底,两旁绿草茵茵,很快就寻到了阿梵部,眼前一幕,却令吕布目眦欲裂!
残肢并尸首遮盖了草原上本有的青草,将原本的绿海染成了红海,断裂的长戈,箭镞,随处可见,化作灰烬的帐篷犹如画地为牢,圈圈紧扣,展现出里面简陋的家具,与死亡的鲜卑人,更有数以千计的骏马死尸栽歪,以为路障。血腥味弥不可散,化作一团红光,遮住了初降的日光。
战场上,为数不多的黑甲九原军相互依靠,手持刀盾,化作一道铁墙矗立在河岸边,粗略一看,约有百余,正在垂死挣扎,当首一将正是高顺,他战甲处处破碎,头顶的护盔倾斜,上面插着两根箭镞,兀自颤抖,战甲上尽是刀痕,本人更是蓬头垢面,面颊上更是有两三条血痕,亦是箭伤,面容憔悴,目光却坚如磐石,正身先士卒,奋斗在前线。
可人力终有尽时,百余人被逼的团团后退,不出片刻,就要被逼进河中。
草原上,密密麻麻,乌压压,将近万骑的鲜卑人,分作十支,轮番攻击,中央金旗招展,数将以逸待劳,面容戏谑。
更有大力士扛旗而出,嗓门其高无比,“兀那汉人,何故来此受辱?速速投降,做大汗奴仆,尚可得活!”
一股怒火从腔内迸发,吕布气得三尸神暴跳,七窍内生烟,杀意犹如实质,弥漫而出,仿佛要接管战场,话音未落,吕布单骑而出,方天画戟在掌中紧紧握住,指甲盖发青,仰起头,脖颈间青筋暴跳,将所有的愤怒都倾泻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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