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说,这件事没法办了?”林振华无奈地问道。
何海峰想了想,说道:“汉华重工是国有企业,去搞这种歪门邪道肯定是不行的。如果是别的主体,比如说你在美国或者香港的朋友,让他们去注册一家公司来做,还勉强说得过去。不过,你在海外的朋友,能够筹措到这么多的资金吗?”
“能!”林振华点了点头,“其实,我从一开始就不应该想着让汉华重工介入的,作为一家国企,各种各样的羁绊太多了。明明是一件好事,却要考虑各种各样毫无必要的影响,这样下去,国企怎么可能有活力?”
事实上,正如林振华所说的,他根本就没有必要让汉华重工去出面搞什么海外公司。兰武峰现在就在海外,而且手里掌握着属于林振华名下的几千万美元。
当年知青连在山穷水尽的时候,由兰武峰动用了林振华存在瑞士银行的5万美元,购买装备,一举转败为胜。事后,知青连的战士们一致同意,在知青连的全部产业中,给林振华分配两成的股份。按延安邦现在的资产来算,这两成的股份已经有几千万美元之巨了。
林振华一开始并不打算用自己名下的这笔钱来与鲁中机床厂进行合资,他现在一心把汉华重工当成了自己的事业,像收购鲁中机床厂这样的事情,他的第一个念头是应当由汉华重工来完成的。但现在看来,这个想法的确有些不合实际,汉华重工至少在名义上的第一大股东是国有股,谢春艳和苏宝成都不会跟着他胡闹的。相反,如果他索性以自己的名义来收购鲁中机床厂,反而有更多的回旋余地。
林振华想定了主意,便开始运作了。他回到浔阳,首先向公司管理层通报了与王旭瑞谈话的情况,以及何海峰所说的意思。谢春艳等人的想法果然与何海峰一致,认为以汉华重工的名义到海外去注册公司,是违反原则的事情,万万不可做。项哲等少壮派虽然认为林振华最初的想法有可取之处,但也知道政策的厉害,不敢轻举妄动。
在众人都觉得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林振华提出了新的方案,即请海外的兰武峰去美国注册一家公司,然后与鲁中机床厂进行合资。在拿到控股权之后,美国公司再促成鲁中机床厂与汉华重工进行合作,所有合作的内容与此前商定的一致。
对于这个新方案,谢春艳、朱铁军等人多少存了一些疑虑,这个疑虑主要是针对兰武峰这个人的可靠性的。林振华对兰武峰自然是充分信任的,但在谢春艳和朱铁军等人眼里,兰武峰实在不具备成为一个合作伙伴的特征,他太年轻,出国前没有正经职业,出国又是偷逃出去的,这样一个人,怎么能让人放心呢?
林振华也懒得去跟这些老人们解释了,毕竟他也拿不出什么特别过硬的证据来证明兰武峰的人品。他的信心,只是来自于他自己与兰武峰之间的感情。从企业经营的角度来说,仅凭一点私人感情就把这么大一件事情交付出去,实在是太过于儿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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