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笑了,就这样撒手人寰。
而方荷竟然真的把奶奶的尸体拖出了家门,到了后山,挖了一夜的坑,把奶奶给埋了,自己在坟头插了个树枝,磕了三个头,之后离开沦落天涯。
她和杨牧不太相同,因为她是女孩子,而且没有人贩子追她。
只是不久之后她就被人收养了,一个饭店。
人家天天让她洗碗干活,可她手脚太笨,经常打碎碗。
十四岁,那一家终于将她赶走,有人调查他们雇佣童工的事情。
而十四岁的方荷饭量又大,所以主人家决定不要她了。
她也无所谓,出门后觉得这个城市太小,听说大城市好发展。
于是方荷用自己唯一的钱买了张火车票,之所以到汉宁,是因为她的钱只够买到汉宁的票。
下车后,一个男人就跟了上来,问她:
“小妹妹,你是从外地来的吗?”
那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色眯眯的。
十四岁,方荷还不算很漂亮,但也有模子了。
她当然还是很傻,智商不高。
但是毕竟她在酒馆里干了两年,听说过很多事!
看着那男人,方荷道:“你是想要骗我吗?”
那男人愣了,一时无法回答。
方荷伸出手,拉住了男人的手,道:
“那你骗我吧,不过要给我饭吃。”
于是方荷就这样被男人带走,去了一个小房子。
路上那男人买了四个肉包子。
进入房间后他就开始脱方荷的衣服。
方荷一点也不反抗,只是吃着包子。
于是那一天方荷失去了少女的身份,在吃了四个包子的过程中,那个男人在他身上发泄了欲望。
何其彪悍啊!
她根本不怕自己被骗,因为她傻!
从此方荷成为了这男人的女人。
男人原来是个黄牛,倒票的。
方荷就跟着他干。
干了几年男人被抓,方荷也进去了所里。
只关了三天就要被放出去。
方荷死活不出去,说这地方有饭吃。
当时可是难为死了派出所的民警,那是找了四五个力气大的,才把方荷给抬出去。
方荷又成了孤家寡人,她不知道要如何生活了。
有一点她和杨牧是一样的,就是要活下去。
当然方荷没想这么复杂,她的真是想法是今天我要吃什么。
之后她就进了一家舞厅,遇到了教她跳舞的女人。
随便跳了两年丑小鸭,十八岁后她绽放了,成为了那个舞厅中最漂亮的女人。
所有男人都肯为她花钱。
而她来着不惧,前提是那男人要请她吃美味。
后来她遇到了宋军,宋军觉得她美艳无比,并且有一种独特的味道。
她当然足够独特。
一个不受社会一切伦理道德限制,一个没有文化修养,一个美颜芳华绝色,一个性格彪悍的吃货,当然跟大多数女人都不同。
于是宋军决定不问过去,把方荷占为己有。
方荷没有立刻同意,她其实不好拒绝比人,因为她觉得一旦拒绝了别人,就等于很多事需要自己去谋划,她不擅长这些东西。
那么之所以拒绝宋军,她有一个任何人都想不到的理由,就是她要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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