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尸王可以共享丧尸视角,原来也是真的。
“是.....”
“虽然她是太过惧怕才把你推出来,可人在紧张惊恐惧怕时做出的选择,往往是真实的内心,你女儿看来是个自私的家伙,并没有把你这个母亲当做一回事。”
“不不不,她只是太小了,太小了!”
刘二美急忙为自己的女儿说好话,那毕竟是身上掉下来的肉,为人母者大多如此。
“小吗?哪里小?我看她长得可不小,身材就好像大洋马一样。”
杨牧说完拿出一瓶酒,弄了两个杯子,给刘二美倒上。
刘二美一看是白酒,有些虚。
可看杨牧一脸淡然的模样,她犹豫一会,终究是喝了一口。
“老子这些年折腾来折腾去的想做个大善人,可世道恶了,人心就没法控制,你说是吧?”
杨牧忽然想要倾诉,刘二美来的正是时候。
“是,不知先生怎么称呼?”
“叫我杨牧好了,别害怕,老子对你没兴趣,你在我这也死不了。”
刘二美快速点头,然后认不住又道:
“先生是尸王吗?”
“算是也不是,我始终就得自己还是个人。”
“哦哦。”
“只是机缘巧合下有了这些能力,可以控制丧尸。”
“我的女儿......您能不要杀她吗?”
“我不想杀任何人,可是二美,事情就是这样子,你们冲入了丧尸群,而我控制丧尸群不要咬你们,等一会我会开辟一条道路,放她们出去,如果他们之后再来攻击丧尸,那没办法,丧尸只能去反击,因为被攻击的丧尸我也控制不了,这是种族之战,没办法的。”
杨牧叹息,丧尸被杀他是能感受到的,那种可怕的杀戮感。
终于理解了索马的情绪,很不舒服。
一个丧尸群,尸王与所有的丧尸其实都算作一体。
就好像一个人,尸王是头,丧尸是身体,是手脚。
无论身体或手脚哪个地方受伤害,头都能感受到。
“我去劝退他们吧,他们要不想退,那就只能是一场血战了。”
喝了两杯酒的杨牧有了决定,小黄人飞过去,而后本体替换,悬浮在人群之前。
正在骚动的人群愣住,然后快速把消息传出去。
杨牧淡淡道:
“我是这里的主人,这里的丧尸不会攻击任何人,前提是你们主动撤退,现在我给你们开辟一条道路,你们向后转,哪里来的就回去哪里,懂吗?”
杨牧这当然是好心。
然而,一些人原本的恐惧在杨牧出现之后就消失了。
“原来是有人搞鬼。”
“他可能就是尸王啊。”
“什么吗?分明长得跟我们一样,我以为尸王是恐怖的东西呢。”
“抓住他吧?如果抓住尸王,是不是能获得很多奖赏啊?”
“我打赌如果杀了它,我的名字会在世界范围内流传,一个可以杀尸王的厉害人物。”
杨牧原本都要走了,听到他们的这些话,惊奇的回头看。
哈哈,这就是人类。
当死亡与预望并存时,预望竟可以战胜死亡?
好讽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