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说我都喜欢呢?
听完这句话,薛铃就有点气不打一处来了。
可以这么理直气壮地渣吗?
方大渣男?
我花你个花心大萝卜,方你个大头鬼。
“我信,我怎么不信。”话到嘴边,薛铃还是有点黯然说道。
这其实和方别之前说的话有些矛盾。
既然都喜欢,那么为啥不都娶了呢?
反正这是社会允许的规范。
方别看着薛铃的表情,淡淡笑了笑:“你看,这就是只娶一个的原因所在啊。”
“因为人的贪欲是永无止境的。”
“我挺喜欢你的啊,说真的,挺喜欢的,如果不喜欢的话当初就不会把你留下来,虽然你最初饭做的不好,但是做的时间长了也有模有样的。”
“况且落难大小姐的人设,其实理解之后还是挺带感的。”
“我也挺喜欢霍萤的,毕竟我和霍萤认识了那么久,霍萤那样的女孩,是真的让人没道理不去喜欢。”
“至于宁夏,老实说,只要长眼睛的男人不会不喜欢宁夏吧,不会吧不会吧,腰细腿长的顶级御姐,偏偏性子外柔内刚的,还自带凄惨身世BUFF。”
方别一一历数着,最后把商九歌一笔带过。
怎么说呢。
商九歌总让你感觉她是你兄弟。
毕竟想让商九歌开窍,和石头开花差不多。
“这个世界上的女子千千万万,美好的也有很多,就好像这个世界上的花,没有道理你喜欢莲花就不喜欢牡丹,喜欢茉莉就不喜欢百合,喜欢丁香就不喜欢海棠。”
“而女子肯定要比花的种类要多。”
“但是挑国花的话,虽然有些国家会多选几种,但是大多数国家,还是只选一种,而不会朝三暮四。”
薛铃感觉自己有点被方别给绕晕了。
“所以呢?”薛铃忍不住追问道。
“我不选,最重要的原因是我没有准备好,我已经给你们解释过很多次了,我总不能真的每天都对你们说走开你们这些可恶的女人,耽误我练功吧。”方别看着薛铃带着轻微的笑意说道。
“当然,其实现在比之以往已经要好了很多,因为就像你看到的那样,我也终于逐渐快要达到自己的瓶颈。”
“虽然说我最终还是走了一条捷径,并且拿出来了不逊色于任何人的努力,将自己提升到了现在这个地步。”
“但是,没有人比我更清楚,我短期内不会有太显著的提高而来。”
“现在的实力是我过去十年努力的结晶,而我走出下一步,又不知道到什么时候了。”
“难道你现在还不够强吗?”薛铃惊呆了。
薛铃没有亲眼目睹方别究竟是怎么一剑一剑又一剑活生生把宁欢砍到生活不能自理的。
但是还是看到了方别是怎么把宁欢一剑扫出墙去,并且最后宁欢的死,肯定是由方别一手包办了。
老实说宁欢之强,已经强到有些匪夷所思,强到差不多已经突破了薛铃想象的极限,并且几乎没有弱点。
因为在薛铃看来,商九歌其实已经强到变态了,而宁欢单纯剑法就能够和商九歌相持住几乎不落下风,而且只要使出全力,商九歌就顷刻落败,这样的压倒性实力,竟然被方别这个十七岁少年独立斩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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