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挺好奇,能叫他头疼的人会是什么样的。眼下看来,倒也确实该头疼。”
他们没走,
堂而皇之的和我进了院子,进了大堂,进了厨房,进了书房。
等到看到书房落着的满满的一层灰,他们终于舍得回头看我了。
“小六说你不爱读书,看来是真不爱读书。”
“这书太难了。我看不懂。”
他有点吃惊,大概以为我会剑拔弩张,气急败坏。但,我现在却心平气和,比任何时候都心平气和。
有些人爱读书,因为读书能明礼,能懂待人接物,能长见识,能考科举,能高中,能改变自己的命。但,不是所有读书好的都能逆天改命的,这也是件看机缘的事情。吃不饱饭的时候,眼里心里就只有饭,饿的头脑发昏的时候,别说是识字,就是写着字的书都想吞进肚子里了。实在没有心力去做这等费时费力还得等机缘的事,等靠着这个飞黄腾达了,我的尸骨估计都化成灰了。
遇到老头前那一段四处流浪的日子,天天想的就是这么吃饱饭,怎么活下去,哪还有心力考虑活得如何的问题?
他带我离开后,我确实用不着担心吃不到饭了。
他想让我成才成器,送我入学堂,识文断字,学习武艺,简直把我当成闺女来养。
但,
我觉得既然生做一根稻草,那就别把自己当成兰花折腾了。认命点挺好的。
学堂里教的经世致用的文章,晦涩难懂,学起来味同嚼蜡,而且还要学得不好还要遭人嘲笑。嘲笑我不打紧,关键的是他们要嘲笑师父嘲笑镜王府。至于武艺,我虽流浪四方时有些许皮毛,但真要同那些长年累月用最好的弓,骑最好的马,还私下找武林高手开小灶的那些同窗们,多少还是比不上的。落后就要挨打,我这人惜命,比不过,打不过,
也不能再给师父惹麻烦。
于是,
我跑了。
在京都呆了半年后,趁着老头被皇帝派出去办事的时候。我给他留了信,跑到了云州。
“三字经。”他在卧房门口停住了脚步,看了眼地上沙土上密密麻麻的字。站了会,抬脚跨了过去。
“字真丑。”
犹豫了那么久,果然是在想怎么嘲笑我。
我看了眼用树枝在地上写的字,哪儿丑,我虽习字晚了点,做不到字帖里头那样飘逸潇洒,但好歹是方方正正的。
至于三字经,都怪裴让那小子,天天在我耳边念叨三字经。
听得我耳朵都快起茧子了。
“等等。”
想起了我的——
“你睡在这儿?”他指了指地上的被子,目光从远处的床榻落到了地上的被子上。
“睡这儿离着门近,晚上抬头就能看到星星,天亮时,一睁眼就能看见太阳。”
无风大叔不开个算命摊子实在是可惜了。
“我不喜欢摆摊,谢谢。”
太邪门了,我试了试在心里默念,
你是个大笨蛋,大傻子,大——
他脸色果然变了,像是大晴天忽然来了一阵突如其来的暴风雨——
大智若愚的大好人。
雨过天晴。
“无风有时能读懂人心。”
咣当!
我的家当——
碎了。
碎瓷片混着铜板散了一地,
“这些铜板是——”
“她从裴让那儿抢的。”
大叔,你不用替我回答,我自己能开口。
再说了,什么叫抢来的,这是菜钱好吗?我可是每日照三餐给他供应吃食的,又不是白拿的。
我想,有这位大叔在,我的嘴巴是不是就只剩下咬死他的作用了。
“从刚刚,我就想不明白。轩辕镜好歹是皇族,他照顾下的孩子应当不会缺少银子,你却要抢旁人的钱,而且还同一个女子大打出手。那个裴让,”他弯腰看着我,那双眼睛好像能读懂一切一般:“莫不是你心仪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