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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之初002(2/2)

章节不对?章节无内容?换源看看: 晋江文学
  

  “我也挺好奇,能叫他头疼的人会是什么样的。眼下看来,倒也确实该头疼。”

  他们没走,

  堂而皇之的和我进了院子,进了大堂,进了厨房,进了书房。

  等到看到书房落着的满满的一层灰,他们终于舍得回头看我了。

  “小六说你不爱读书,看来是真不爱读书。”

  “这书太难了。我看不懂。”

  他有点吃惊,大概以为我会剑拔弩张,气急败坏。但,我现在却心平气和,比任何时候都心平气和。

  有些人爱读书,因为读书能明礼,能懂待人接物,能长见识,能考科举,能高中,能改变自己的命。但,不是所有读书好的都能逆天改命的,这也是件看机缘的事情。吃不饱饭的时候,眼里心里就只有饭,饿的头脑发昏的时候,别说是识字,就是写着字的书都想吞进肚子里了。实在没有心力去做这等费时费力还得等机缘的事,等靠着这个飞黄腾达了,我的尸骨估计都化成灰了。

  遇到老头前那一段四处流浪的日子,天天想的就是这么吃饱饭,怎么活下去,哪还有心力考虑活得如何的问题?

  他带我离开后,我确实用不着担心吃不到饭了。

  他想让我成才成器,送我入学堂,识文断字,学习武艺,简直把我当成闺女来养。

  但,

  我觉得既然生做一根稻草,那就别把自己当成兰花折腾了。认命点挺好的。

  学堂里教的经世致用的文章,晦涩难懂,学起来味同嚼蜡,而且还要学得不好还要遭人嘲笑。嘲笑我不打紧,关键的是他们要嘲笑师父嘲笑镜王府。至于武艺,我虽流浪四方时有些许皮毛,但真要同那些长年累月用最好的弓,骑最好的马,还私下找武林高手开小灶的那些同窗们,多少还是比不上的。落后就要挨打,我这人惜命,比不过,打不过,

  也不能再给师父惹麻烦。

  于是,

  我跑了。

  在京都呆了半年后,趁着老头被皇帝派出去办事的时候。我给他留了信,跑到了云州。

  “三字经。”他在卧房门口停住了脚步,看了眼地上沙土上密密麻麻的字。站了会,抬脚跨了过去。

  “字真丑。”

  犹豫了那么久,果然是在想怎么嘲笑我。

  我看了眼用树枝在地上写的字,哪儿丑,我虽习字晚了点,做不到字帖里头那样飘逸潇洒,但好歹是方方正正的。

  至于三字经,都怪裴让那小子,天天在我耳边念叨三字经。

  听得我耳朵都快起茧子了。

  “等等。”

  想起了我的——

  “你睡在这儿?”他指了指地上的被子,目光从远处的床榻落到了地上的被子上。

  “睡这儿离着门近,晚上抬头就能看到星星,天亮时,一睁眼就能看见太阳。”

  无风大叔不开个算命摊子实在是可惜了。

  “我不喜欢摆摊,谢谢。”

  太邪门了,我试了试在心里默念,

  你是个大笨蛋,大傻子,大——

  他脸色果然变了,像是大晴天忽然来了一阵突如其来的暴风雨——

  大智若愚的大好人。

  雨过天晴。

  “无风有时能读懂人心。”

  咣当!

  我的家当——

  碎了。

  碎瓷片混着铜板散了一地,

  “这些铜板是——”

  “她从裴让那儿抢的。”

  大叔,你不用替我回答,我自己能开口。

  再说了,什么叫抢来的,这是菜钱好吗?我可是每日照三餐给他供应吃食的,又不是白拿的。

  我想,有这位大叔在,我的嘴巴是不是就只剩下咬死他的作用了。

  “从刚刚,我就想不明白。轩辕镜好歹是皇族,他照顾下的孩子应当不会缺少银子,你却要抢旁人的钱,而且还同一个女子大打出手。那个裴让,”他弯腰看着我,那双眼睛好像能读懂一切一般:“莫不是你心仪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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