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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六十节 政策法规(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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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李孝朋的话又一次给他们泼了冷水。临高这里的土地政策十分复杂。和大明不同。大明只要土地所有人同意出售,不管买之前是什么土地。买下了基本上你愿意干什么就干什么,造房子、盖作坊、养猪、种菜还是作墓地。一般都不会有人来过问,更别说城管市容之类的来干涉了。这种放任自流的体系的残余一直维持到1949年。那时候堂堂的北京城里居民区里堂而皇之的还有各种牲口圈、家禽棚,猪羊牛鸡鸭鹅应有尽有。杀猪宰羊也是直接在城市里的街道上公开进行的。至于城里有墓地这种事对当时的任何城市来说都是不值一提的。

  临高这里,土地却是分出各种用途的。按照另一个时空的土地规划的做法,全县土地划分为住宅、工业、文教和农业等等不同用途。跑到一个地方看着这里风水好就买下了做墓地。那里景色秀丽买下了盖别墅――在元老院治下,想自己盖房子只能买住宅用地。私人买墓地盖坟院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临高的住宅用地很不幸又特别的紧张。一方面是工农业生产扩张的需求。另一方面是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加剧了这种紧张。为了给移民们提供更多的住宅。缓解房荒,执委会对购买私人住宅用地的审批是从紧的,为得就是留出足够的住宅用地用来建造公寓楼和宿舍来出售和出租。

  当然,有心要买地的人也可以从私人手中购买其所有得住宅用地,不过拥有私人住宅用地的土著是极少的,毕竟原本整个临高的人口还不到四万人。他们拥有的宅基地相对于攥取了本县全部官地和荒地的元老院来说只是极小的一部分。

  临高的房荒不仅造成目前的住宅用地价格极高,而且县内唯一的建筑单位:临高建筑总公司的任务也完全排满了,想要自己买下土地自己起房子,在临高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李孙乾的房屋买卖才会这么兴隆。可以说本县境内能提供符合这些大户需求,还能保证在一年之内交房的,只有他家开设的这家房产公司了。

  住宅的问题还好说,毕竟有李家的房产公司来解决,无非是花钱多少的问题。但是这“置业”就远比“买房”来得困难了。

  按照财主们的思路,购买田地收租自然是最稳妥的方法。在中国的古代社会,土地始终是保值能力最强的财产,不需要复杂的知识,也不需要花费很多精力,收入却是相当稳定的。遇到战乱,把地契藏好走,只要世道恢复太平,拿出地契,不管有没有改朝换代,官府都会认账,佃户死光了不要紧,再招佃就是。

  因而不仅乡村地主如此考虑,就是经营工商业发家的商人和朝廷官员莫不如此。弄到钱之后就大规模的买地收租。即使海上商业霸主郑氏家族,也购入了大量土地,成为福建最大的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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