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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节 义庄(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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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已经发现尸体,乌项立刻派李子玉去市局通报,同时要市局派警察和仵作过来。对枕波园和王秀珠家做全面的现场勘察。

  至于凶手是怎么反锁好后门又能进入枕波园,说来一点也不难。原来这枕波园的后门的一扇门扉上又挖有一道小门,门上另有小门闩。人可以低头而入。只要事先将小门打开,便可以在外面锁好门户之后回到园子,再闩上小门。不影响在外面开启锁具。

  勘探人员从棺木内不但找到了无头尸,还发现了被丢弃的刀具――一柄分割猪肉用得屠刀。刀柄上有字号,正是剪子巷里“富昌裕”猪行。经鉴证人员对尸体伤口的痕迹比对,认为这就着用来砍下首级的刀。

  虽然当地派出所没有接到报案,但是猪行丢了一把刀,算不上太大的事情,没有报案也是正常的。妥善起见,李镇国还是派了赵贵去询问是否丢失过屠刀。

  赵贵很快就回来了,说该行确实在几天前丢过一把屠刀,因为价值不大,所以也没声张。

  从义庄地面提取到的脚印一共有两组,一组和在后夹道小门上发现的脚印系同一人,另一组从尺寸看应是妇女脚印。经比对系王秀珠的脚印――可见王秀珠亦是凶案的参与者之一。

  勘探人员在王秀珠家的厢房内发现了被泥土遮盖的新鲜血迹,又在墙壁和木门上发现了飞溅的细小血点,确认这里就是案发和斩首的现场。又从土灶炉膛内扒出未被烧尽的绸缎布料的碎片。还找到了两只没有烧尽的鞋底。

  结束现场勘探已经是案发第二天的凌晨了。乌项带着李镇国等人回到市局,立刻开了一个案情分析会。

  根据进一步的现场勘探,他们初步得出了案发过程:凶手和王秀珠合谋,在王秀珠家杀死了被害人,将被害人砍下头颅。他们将被害人的衣物剥下,塞入炉膛内焚烧。又用迷香迷晕了老仇,窃得杠棒和油布,用油布将尸体包裹之后抬往凶手早已踩好点的枕波园后门。

  不巧的是,在搬运途中,他们看到了打着灯笼正在巡逻的巡警,仓皇中丢下尸体逃匿。然而巡警发现尸体后又离去,给了他们机会。凶手按照原计划用王秀珠亡夫留下的钥匙打开了后门,将尸体按照原计划运入义庄藏匿。

  随后他们回到王家。第二天早晨发现街道封锁,警察正在全力盘查,凶手认为事不宜迟,必须尽快逃匿。在逃匿前为了灭口他将王秀珠杀害,布置成“自杀”。随后找到钥匙,通过枕波园的后门,经山陕会馆悄然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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