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点快点,等等排不上队了!”
林月知看到女孩手里的书,眼眸一亮,她刚刚吃饭的时候就总感觉忘了什么事情,但一下没能想起来,现在终于想起来了。
她收回目光,面露喜色:“对啊,今天有程砚大神的签售会!”
姜戈看向她:“程砚?”
林月知眼睛亮亮的,像藏着揉碎的星星,一顿安利:“他是一个超级有名的悬疑作家,只写了两本书就连续四年登上了作家富豪榜的榜首!不过这都不是关键,最关键的是,他长得巨帅!比娱乐圈里那些什么盛世美颜都有过而不及,在网上足足拥有两千多万的粉丝呢!”
姜戈不认识程砚。
姜戈常年待在英国,混的摄影圈,平常又宅,不知道程砚很正常。
林月知挽住姜戈的手,笑嘻嘻的:“走走走,我带你去认识认识。”
商场的第五层被程砚的粉丝堵得水泄不通。
林月知站在自动楼梯的台阶上,低头看见下面乌泱泱排队的人群,顿时垮下脸:“天啊……这么多人,还没有轮到我们肯定就结束了。”
她侧头看向姜戈:“姜姜,你是不是有带相机出来?”
姜戈从包里拿出相机,出门必带相机,这是她的职业习惯。
林月知挽住她的手,撒娇:“那你帮我拍几张大神的高清照片好不好?我想发朋友圈。”
姜戈莞尔:“没问题。”
她打开相机,调好光圈,对焦。
镜头里,男人的面容逐渐变得清晰……怎么是他?
姜戈怔了下,眼底飞快闪过一抹愕然。
林月知见她缓缓放下相机,不解:“怎么啦?”
姜戈神色复杂,问得莫名其妙:“你家大神也住在锦河湾吗?”
林月知瞪大眼睛:“怎么可能!”
“那他有双胞胎兄弟吗?”
“没听说过,怎么突然问这个呀?”
姜戈拧紧了眉心,沉默片刻,低声道:“可能是我看错了。”
毕竟这世上长得相似的人太多。
……
逛完夜市回到家的时候已经九点多了。
姜戈把密码锁的滑盖推上去,伸出食指刚要按指纹,楼道里的灯又一次诡异地闪烁了起来。
她身形蓦地一僵,抬头看向墙上的感应灯。
四周寂静,一丝阴冷的风悄然钻进宽松的袖口,姜戈的手臂顿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她指骨攥紧,咽了咽口水,心脏突突地跳着,越来越快。
好在灯只是闪没几下又恢复了正常。
姜戈骤然松了口气。
天亮后,她打电话到物业说了这事,物业那边回应说可能是电压出了问题,晚些时候会让维修师傅上来看看。
今天天气很好,姜戈洗了被子晒在阳台上,回到客厅,她随意扎起长发,泡了杯浓郁的咖啡,在茶几前盘腿坐了下来,然后打开电脑修旧照片。
外面天空湛蓝如海水,云朵跟棉花似的柔软洁白,阳光穿过云层和落地窗落进来,像金子洒了一地,空气中有细小的尘埃起伏。
时间悄无声息地走动,客厅始终明亮又安静。
修完照片,姜戈靠着沙发伸了个懒腰,拿起茶几上的咖啡喝了两口,视线扫见挂在墙上的包包,她想起什么,放下咖啡起身走过去。
她把包包里的相机拿出来,用数据线连接到电脑的接口,把昨天拍的照片都导了出来。
随便点开一张照片放大。
如林月知所描述的一样,男人英俊清隽,生得极好看。
他短发修剪得干净利落,五官线条棱角分明又硬朗流畅,眉弓深邃,眼眸狭长如墨,眼尾上挑,是很精致的眼型,鼻子高又挺,肤色极白,身上穿着黑色丝质的衬衫,纽扣扣到了最上一排,一丝不苟又严谨,身上散发着矜贵又淡然的气质。
对比之下,她前晚在楼道里看见的那个男人,虽然他和程砚长得极像,但看起来又不太像,他坐着轮椅,眼神沉又冷,如同深不见底的黑色深渊,还有他额前的刘海都快要遮住了眼睛,给人感觉颓废又阴郁,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气质。
她看了一会儿,顺手把照片上多余的部分裁剪掉,然后发给林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