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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我不能接受这个解释!没有抚养,凭什么要求赡养?!(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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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孩子十八岁之前,亲生父母没有尽到养的责任与义务,那么孩子也没有赡养亲生父母的义务。何况,说的好听一点是寄养,其实就是家里想生男孩,想丢掉女孩,姑姑不忍心才给带回去的吧,什么家里穷养不起,养不起为什么后边还生了个弟弟???

  有网友逻辑更加通透,弟弟为什么不给姐姐买房呢?细品非常有道理,弟弟霸占了父母的爱和抚养,赔姐姐一套房不过分把?血浓于水啊!不赔?没姐弟关系?那咋就得给你养爹妈呢?

  最后一个网友的想法,更是让大家直呼完美,许女士可以告父母不抚养,这两件事不冲突。抚养费是一定要给,赡养费也是一定要给,许女士可以一个月给赡养费,然后直接起诉父母补齐之前的抚养费!

  郑逸目光温柔,静静看着直播间的弹幕。

  他满意的点了点头,说道:“大家现在的法律意识,相较于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有人非常显著的提高。你们说的每一个想法,都能够依据现有的法律作为支撑,这让我感觉非常的高兴!”

  弹幕逐渐减少,似乎都在认真听郑逸讲话,网友知晓,依据郑逸的性格,肯定不会像他说的这般简单。

  果然,镜头里边,郑逸开始有条理,有次序解释道:“《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无条件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消除,子女不能以自己对父母的亲疏好恶选择是否赡养父母。赡养父母不仅仅是道德责任,也是法定义务。”

  在以往接触的案件当中,一般按子女收入的20%-30%的标准来确定赡养费。许女士现在27岁,过去十年未曾赡养费,根据许女士的工资水平,一年给付5万元作为赡养费,而50万元属于一次性付清赡养费。原告父母的诉求,属于合情合理。”

  “但是!”

  郑逸这个转折,让无数网友立马精神大震。

  来了!

  就知道案件肯定没那么简单!

  郑逸律师肯定能够力挽狂澜!

  “这个案件争议的焦点是:拒绝给我亲弟弟买房,许女士才被父母告上法庭,索要50万元的赡养费。

  法律上,姐姐对弟弟并没有抚养义务,除非父母双亡或无力抚养,且弟弟又是未成年人的特殊情况。但在本案中,弟弟已经成年,哪怕是亲生父母都没有抚养义务了,更何况是姐姐。而且,原告提出的为弟弟买房子的诉求,已远远超出了抚养的限度,不应得到支持。”

  最后郑逸抛出一枚巨型炸弹,说道:

  “案件另外一个争议的焦点,被寄养的孩子被收养,是否需要赡养亲生父母?

  《民法典》有明确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亲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收养关系成立后,子女没有赡养亲生父母的法定义务。”

  最后一句话说完,

  直播间的弹幕人气,迎来了这个夜晚最为高涨的时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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