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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第 54 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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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打那秦五爷往苏州河前过”

  新出场的女戏子是个新人才不过十三岁的年纪一件白绫衫子,一条白绢裙子腰间束着一条鹅黄色汗巾子。人家都说要想俏一身孝,这话果然不骗人,人长的好扮相也好一出来就是一片的叫好声。

  这就是碰头彩!

  苏州帝国的腹心也是这个国家最璀璨的明珠。这里一座城市就生活了上百万的人口经济发达,文脉昌盛类比生活水平此时的苏州堪比后世普通的小城市。当然了,这是只拿苏州城进行对比。

  除了没有后世的高科技,这个时候的苏州放到后世的一干中小城市里一点都不违和。而这样的城市放在这个时代,那就是超越时代的奇迹。

  不要说从国外来的传教士和商人了就是这个帝国本身从北边、西边来的外乡人,乍一来到苏州也要为这座城市所折服。

  她是这样富庶、繁荣、发达、美丽

  沿河修建的戏园子正在唱大戏,苏州的富庶很是养活了一批有钱有闲的子弟。这些人能够整日玩花遛狗、斗鸡走马至于说茶馆里听书戏园子里看戏路上再买上几张报纸茶摊上坐了看这就是他们的日常。也只有这全齐活儿了的人,才会被认为是到位到家的苏州子弟。

  许文华不像别的有钱子弟,在戏园子都有自己的包厢或者包座,但是凭他的名声,只要报出名字。无论是哪一家戏园子,立刻就会奉他做座上宾,找最好的位置请他坐了去看戏。

  北宋南丁是界南北两大巨擘,然而其中的南丁,也就是草堂老翁丁一新都十分羡慕他。草堂老翁是他的笔名,不过他这个人很习惯换笔名,所以名下还有好几个名字,只不过这个名字最常用而已。

  丁一新在界地位比许文华略高一些,又出道早,是个大前辈。他是认识许文华的前年他从成都搬到苏州来住,当时就是许文华接待的他。许文华前年的时候才刚刚封神,算是新晋神,丁一新和他玩了几天。

  等到苏州的房子整理好了,一家人搬进去,这才在自己的文章中写道:“文华个性潇洒,自得乐趣,我不如矣!”

  全文的意思提取一下,大意就是说,丁一新感叹,虽然他地位高,辈分高,赚的也比许文华多。但是他羡慕许文华啊!许文华年少成名,比他年轻比他帅,整个苏州走到哪里都是座上宾,各种娱乐消费都不要钱的还有没有天理啦!

  丁一新都羡慕的,就不要说其他的作者了。

  许文华擅长玩乐,戏评、美食评等简直是全城乃至整个江南的风向标,这些地方的老板可不是要好好伺候他!只要他能说一句好话,有的是好处!也是因为此,大家也就不吝付出了。

  等到这一折戏演完,戏班子的班主特意到许文华的包厢拜访他。说是拜访就是说好话、给红包,说了几句话,言外之意就是想请许文华捧捧他们戏班子,捧捧他们手下的几个角儿。

  许文华评这些东西,不能说完全不收钱,他并不是那种刚正不阿的圣人。只不过他的底线在于,他说可以的东西,确实还不错,至少不会以次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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